朗读
定应急〔2019〕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定海工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9〕18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19]118号)和《舟山市定海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定安[2019]16号)部署安排,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定海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定海工业园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定海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
定海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我区机械等八大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其中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参差不齐,事故防范能力差。为切实加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行业内小微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底数,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本次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防范小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为中心任务,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能力参差不齐、知识能力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各项安全基础薄弱问题,切实补齐小微企业风险识别和管控、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短板,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扫除监管盲区,聚焦弱点难点,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小微企业事故防控水平。
二、重点工作
突出抓好“三项防范”整治工作。
(一)防范“燃烧爆炸”事故整治
1.排查整治可燃(爆)物。全面梳理各类小微企业容易引发燃爆事故的场所及事故风险因素,重点排查船舶修造、涉爆粉尘、喷涂、涉氨制冷等企业或场所,对生产中涉及燃爆气体、燃爆粉尘、稀释剂、香精、酒精、油漆、煤油等一系列易燃爆物品的,参照“三场所三企业”整治标准,落实整治措施,加强重点监管。
2.排查整治“导火源”。特别要关注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在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强对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进行有效管控。
3.落实管控措施。在一些需采取防爆措施的喷涂、粉尘打磨、危险物品储存等区域,要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强化防爆整治,落实有效防爆措施,配备相应的声光报警装置等。加强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严格落实消防器材配备、逃生通道畅通等消防应急措施要求。
(二)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整治
1.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全面排查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小微企业,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在作业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2.督促企业健全作业制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配备必要应急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