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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森防办〔2019〕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11月1日,我区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浙森防办发明电〔2019〕11号)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正视问题,充分认识严峻形势。
冬春季节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多发时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气象条件相对不利。今年入秋以来全市降水偏少,森林火灾风险等级居高不下;根据省森林防指办预测,今冬明春全省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比去年同期明显偏高,具备发生森林大火的气候条件。二是森林火灾隐患凸显。受台风灾害影响,林区树木受损严重,枯枝落叶等可燃物载量剧增,增加了森林火灾隐患和扑救难度;另外,冬春季农事生产用火及祭祀用火频繁,城乡居民进山入林休闲旅游增多,野外火源点多、线长、面广,管控任务繁重。三是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前期较为平稳的森林防灭火形势,容易让人产生思想麻痹,导致管理措施松懈,如火源管控不严、应急准备不力等;另一方面,个别地方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影响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提高站位,切实强化政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今年以来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强化火源管控,严密防范措施,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势头,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务必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扎实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机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尽职履职,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检查,把各项防范和扑救措施扎得更实、更细、更密,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
三、狠抓落实,坚决压实层层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