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北仑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北仑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为扎实有序推进全区避灾场所建设及长效化管理工作,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保障灾民生活,特制订本办法。
一、建设管理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灾、防大涝”的忧患意识,根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T 2158-2021)和浙江省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配齐配足相关设施,为避灾人员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对台风期间经常使用的学校、体育馆等避灾场所,要增加通风防暑降温设备,改造升级公共卫生间、热水淋浴等设施,配置一定数量发电机、应急灯等设备,有条件地引入团餐、开通无线网络,更好满足大量避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日常管理
(一)管理机制。避灾安置场所要建立健全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避灾人员守则,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运转高效。避灾安置场所权属单位应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工作,签订避灾安置场所管理使用协议,指定专人配合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和避灾设施安全。各街道、各单位要定期排摸辖区避灾安置场所,若有需要新增、变更或撤销避灾安置场所的,请及时填写《北仑区避灾安置场所信息变动表》(附件1)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待区应急管理局审核后实施。
(二)资金保障。各街道、社区(村)每年要将避灾安置场所的日常管理、物资补充、设备保养、设施维护等方面的工作经费纳入街道、社区(村)预算,确保经费落实。
(三)定期检查。避灾安置场所使用单位应做好各类救灾物资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更新、补充。避灾安置场所的主体建筑、电线电路、消防设施等要定期检查维护,并予以记录。
(四)宣传演练。避灾安置场所内应张贴悬挂有关图片资料、运行管理制度,或以展架、易拉宝等形式设置,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开展必要的避灾应急演练,充分利用避灾安置场所开展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及避灾自救技能。
(五)卫生防疫。避灾安置场所应严格进行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医治或转送受伤、患病人员,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各街道和卫健部门要充分考虑汛情疫情双叠加影响,提前做好预防应对方案。
三、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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