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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的通知 仑政办〔2023〕1号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北仑区(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北仑区(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更好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确保重点企业不停产,重点项目不停工。现提出如下若干举措。

一、支持企业抢生产先机

1.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产能安排。以“大优强”培育企业和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2022年度产值5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以下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2022年度产值2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以样本权重在30及以上的规下工业样本企业为重点,1-2月同比增长25%以上的,每家给予4万元奖励;同比增长20%-25%(含)的,每家给予3万元奖励;同比增长15%-20%(含)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仑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坚持生产的我区企业,按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开发区商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发改局、北仑供电公司)

3.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新增配套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4. 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主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含)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含)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5.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稳岗优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人行北仑支行)

二、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6.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延长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7.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社会机构与高校、企业合作开展大学生技能实训,通过“实训+就业”的方式为企业输送大学生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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