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梅山办事处,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为引导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我局对自愿申报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核、合同和信用情况测评、违法违规行为等失信情况查询和实地抽查,并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向社会公示13家企业为2018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首次公示企业7家、继续公示企业6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公示网站:http://gsj.zj.gov.cn,公示期两年,从公示之日算起。
希望被公示的企业进一步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现代化水平,努力提升企业信用管理的层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1.2018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首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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