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质量强区建设,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仑政办〔2024〕61号)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仑市监〔2024〕90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区政府质量奖)设2个奖项,包括质量奖和质量创新奖。主要授予在北仑区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成果突出的组织。鼓励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新兴行业企业申报;支持驰名商标(行政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品字标”品牌获得组织以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内核,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业态组织申报。本届质量奖、质量创新奖获奖组织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家、2家。区政府质量奖评审以“好中选优,树立标杆”为宗旨,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北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 3 年以上。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不少于一个年度(对农业、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年限不作要求)。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绩效,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特别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创新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达到 A 、B档(对规模以下企业不作要求),其他组织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度居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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