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4〕228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镇海区高校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17〕32号)文件精神并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经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评审等环节,评选镇海石化海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为2017年镇海区高校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详见附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renlishebaoju/20181026/13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