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9〕100号)和《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党发〔2015〕29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政策鼓励企业引进“高精尖缺”的海外工程师、工程技术创新领军人才,以及知名外籍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教授、研究员等高层次外国人才,持续支持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需求,助推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名城名都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具体将对新材料(稀土磁性材料、高端金属合金材料、石墨烯)、高端装备(专用装备、关键基础件)、集成电路、光学电子、海洋生命健康、新能源、文化创意等“3511”产业体系及八大细分产业作适度倾斜。本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及审核的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注册在我区中资或中资股份占51%及以上的中外合资企业及研发机构聘用外籍专家,从事研发、设计、技术和管理岗位,并担任相应的中层及以上职位,其中,从事技术和管理岗位的,本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聘用年薪须为50万元及以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特殊人才不少于6个月)。其中聘用年薪2年满50万的(只限于中小企业):在第二年可给予一次性年薪资助,资助标准按50万(含)-70万元档执行。
二、资助金额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renlishebaoju/20181026/13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