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企业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发挥企业人才在推进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3〕145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享受工作津贴政策。现将申报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企业高薪聘请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创新人才,且符合《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3〕145号)文件规定的1至8类人才。
二、补助标准
按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工作津贴。
三、申报材料
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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