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根据《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3〕145号)及《镇海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助资金申报管理办法》(镇人社发〔2013〕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2015年7—12月生活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属企业从宁波市外引进的、符合镇政办发〔2013〕145号文件规定的第1至8类对象。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且在我区每年实际工作2个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期限
1、补贴标准:对1类对象,给予每人每月1万元;对2至5类对象,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对6至8类对象,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按实际工作月数予以发放。
2、补贴期限:享受柔性人才生活补贴的期限从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在享受补贴期间,获更高学历、职称或荣誉的,从高享受补贴标准。
三、申报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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