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提升发展开放型经济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3〕14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开放型经济外资政策2017年度第二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利用外资盘活存量奖励
1、申报对象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区内民营企业。
2、补助标准
对于外资并购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额原则参照新引进外商投资企业政策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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