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和《镇海区城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2016年度区文化创意企业信息服务业资质提升奖励政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可以申请享受文化创意产业奖励政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区注册纳税、办理统计登记并承诺经营5年以上,并经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认定。
2、在镇海区域内办公,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未有因违规违法经营而遭受处罚的记录。
二、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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