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十三五”是宁波市全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和宁波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宁波市不断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13年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15年成为国家首批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地方,知识产权在推动经济转型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日益显现,较好地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1.知识产权实现量质并举。全市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长,质量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到321872件,年均增长17.4%;全市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保持年均41.2%和35%的增长幅度;16件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12件专利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2015年全市授权发明专利5412件,占专利授权总量的11.7%,较2010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56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8.1件,是2010年的4.4倍。
2.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取得突破。“十二五”期间,实施发明专利增量提质服务工程,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50.2%、52.8%,占全市的62.8%、61.1%,提升了近25个百分点,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截至2015年底,全市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3家。通过加快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将知识产权管理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一环予以推进,累计有169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处于全国前列。
3.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十二五”以来,市政府成立了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将市知识产权局升格为正局级单位,增设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处;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并将专利指标列入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引进培育专利代理、评估、交易、分析评议、转化应用、投融资等服务机构,加快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2家,其中注册的本地专利代理机构13家;建成宁波市科技信息数据挖掘与应用实验室、宁波市知识产权服务基地、模具行业知识产权创新基地,培育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2家、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创建机构1家。
4.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逐步完善。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强化部门间的协作,建立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形成多部门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家电、电子商务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高交会、浙洽会、文博会、食博会等重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十二五”期间,各类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立案1514起,结案1474起。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探索形成预警应急、争端解决和维权援助工作制度,推进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
5.知识产权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全市相继制订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意见》、《宁波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宁波市专利资助及产业化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发布了《宁波市专利信息服务规范》、《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等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形成以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为重点的政策体系,有效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创造热情。
从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有了全面提升,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为:
1.知识产权政策协同性不强。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政策制定各部门未能形成合力。其次,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区域经济等政策的衔接不够紧密,不够协调,政策的“叠加效应”难以发挥。
2.知识产权对产业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尚不显著。宁波市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掌握不足,高价值高质量知识产权数量偏少;知识产权布局相对薄弱,PCT专利数量少,在国际贸易中频频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缓慢且体量偏小,带动性不突出。
3.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缓慢,规模较小。2015年,纳入统计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增加值仅为0.28亿元。且宁波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国内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传统代理业务,服务内容比较单一,知识产权评议、数据挖掘、战略分析、价值评估、法律诉讼及海外知识产权代理等高附加值服务缺乏,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态亟待进一步发展。
4.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缺乏。当前,宁波市既懂技术又懂知识产权规则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严重不足,无法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发展的需求。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储备不足,人才激励效果不明显。此外,知识产权信息挖掘、分析研究人才相对缺乏,截至2015年底,全市仅拥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名、专利信息师资人才4名。
(二)机遇与挑战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创新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要素,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战略作用与重要地位日益凸现,对于宁波知识产权发展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1.知识产权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国对知识产权的需求量日益增长,纷纷出台知识产权领域的新战略、新政策、新举措,知识产权已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话题和国际竞争的焦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调整,《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IPP)带来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不断提高,以通过获取知识产权为手段争得市场主导地位的竞争更加激烈。作为外向型经济发达的地区,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新挑战,甬企在“走出去”时易遭海外知识产权诉讼,短期内难以提升实质性话语权。
2.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深入推进。作为新兴知识产权大国,中国正积极探索合适的知识产权发展道路。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浙江省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目标,全面部署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点任务。当前,宁波市处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常态、新理念、新形势、新要求,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融合不够紧密、保护力量不强、管理效能不高等短板和矛盾日益突出,亟待解决。
3.知识产权成为宁波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以新理念引领知识产权事业新发展,以全球化视野谋划创新新篇章,构建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新格局,打造全国一流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成为区域创新资源配置中心,是宁波市“十三五”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选择,也是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内在要求,更是落实“四个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支撑。作为制造业大市和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需要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和知识产权引领发展,推进全国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引领区和制造业率先转型示范区建设。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波必须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改革创新、克难攻坚,全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奋力开启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新征程。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市场导向机制,把满足市场需求作为知识产权发展的动力源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和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激发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活力。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紧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围绕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重点,对知识产权链条各环节整体推进。着力突破重点优势领域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量质并举,创新服务。注重知识产权创造数量稳步增长,逐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以服务区域经济和企业创新发展为导向,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完善服务体系。
——依法保护,注重联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推进线上线下立体保护,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联动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争成为国内重要的知识产权强市,努力将宁波建设成为知识产权资源更加集聚、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的现代化开放创新城市,显著引领和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基本形成。专利结构明显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到2020年,发明专利年授权量8000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8件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力争突破300件。知识产权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十三五”期间,培育100家以上市级专利示范企业。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逐步提高。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初步形成,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资本运营等活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保险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知识产权证券化得到有益尝试。到2020年,力争专利质押融资额达3.2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执法案件年结案率保持95%以上。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基本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更加完善。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健全,行政管理职能更加完善。市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和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创新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到2020年,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累计达280家。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宁波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逐步增加,新兴知识产权服务业态不断涌现,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达到5家,培育引进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师资人才。
表1:“十三五”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主要指标
序. 号 | 规划指标 | 2015年 | 2020年目标 | 年均增长[累计] |
1 | 发明专利年授权量(件) | 5412 | 8000 | 8% |
2 |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8.1 | 38 | 16% |
3 | 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件) | 156 | 300 | 14% |
4 | 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培育数(家) | 17 | 年均20家 | |
5 | 专利质押融资额(亿元) | 2 | 3.2 | 10% |
6 | 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 | 95 | 95%以上 | |
7 | 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 | 13.1 | 15 | - |
8 | 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 2 | 5 | - |
三、重点任务
(一)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1.加大专利综合执法力度。打造最优、最强、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厉打击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针对流通领域、电商、产业园区等开展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将专利行政执法权限下放至有条件的区县,建立起市、区(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开展跨省市、县(市)区的专利联合执法工作,建立完善的执法合作机制。加快建立专利综合执法维权信息系统,逐步推进侵犯专利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健全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互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协助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宁波市知识产权仲裁委员会,构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专利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的效率与水平。
2.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形成集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人民调解于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宁波市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转交、督办及反馈机制。健全“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平台建设。立足宁波优势、特色产业,力争建立中国(宁波?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重点优势产业自主创新保驾护航。
3.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强化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将重复、故意、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并将企业重复、故意、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法人信用记录。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建设,探索建立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诚信评价制度。
4.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跟踪欧美、日本等主要贸易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政策变化,引导开展“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研究。探索建立与沿线重点贸易伙伴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平台,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营造企业“走出去”良好知识产权环境。建立海外维权专家库、重点联系企业库、法规资料库,启动建设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案例库。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和海外专利纠纷应对机制,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能力。建立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助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应诉或主动维权。
(二)强化知识产权产业化运用
1.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实施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程,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海洋高技术等重点产业,开展重点优势产业的专利态势及预警研究,进行全产业链布局分析。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推动宁波国家高新区争创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培育一批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探索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与发展规划,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调查统计,加强分类指导。研究设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进一步推动形成“平台+机构+产业+资本”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发展新模式。
2.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形成一批高质量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在产业关键领域,推动相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产业上下游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形成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发展联盟。按照“自愿参与、互利共赢”的方针,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核心技术和产品,构建若干个集中许可授权的专利池,组建知识产权运营机构,通过专利的转让、股权化、资本化等方式提升知识产权收益。推进联盟内专利技术的标准化,鼓励产业联盟内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优势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产业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机制,主动采取知识产权联合布局、防御性知识产权收购、知识产权许可谈判和启动专利权无效程序等多种形式,共同应对可能发生的产业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增强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保障产业发展安全。
3.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基金、保险等政策。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许可备案前期工作。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融资和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等新模式。培育知识产权保险市场,支持现有保险公司成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面向创新型企业提供专利执行保险、侵权责任险和质押融资保险等险种。加快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金融试点、宁波梅山海洋金融小镇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工作,引导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
4.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构建专利转移转化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以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与他人合作实施、转让或作价投资等方式,推动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市场价值。推进专利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三权改革,将职务发明成果处置权完全下放至高校院所,对发明人和为转移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组织实施一批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推动一批产业化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落地实施。
(三)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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