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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统计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科技局、人民银行、各直属海关、统计局:
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迅猛发展,推动全球价值链不断深化与重塑,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特征。一国能否从参与全球化中获益,日益取决于能否成功融入全球价值链、能否在全球价值链中某一特定环节占据新的竞争优势。但目前我国相关产业总体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与发达经济体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的部署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建设贸易强国为目标,以创新发展为核心,坚持市场导向,加快提升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支撑制造强国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发展动力转换,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产业为本,尊重规律。顺应制造业、服务业等不同产业的客观发展规律,鼓励企业在市场机制下探索多元化、多维度的全球价值链攀升路径,不以单一维度或指标进行评价。二是开放创新,整合资源。在国内外市场联动、上下游产业联动、国际贸易投资联动的全球化背景下,鼓励企业高效整合利用全球知识资本、科技资源,实现加强国际合作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良性互动,不断增强创新能力。三是公平竞争,激发活力。最大限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由政策引导为主向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转变。
二、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发展方向
(三)继续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分工合作。顺应全球化背景下科技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新趋势,鼓励企业在新兴领域布局全球产业生态体系,以更加开放的姿态,积极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更好地利用全球资源和市场,加强产业全球布局和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企业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参与全球创新资源配置,开展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提高全球价值链地位奠定基础。
(四)不断提高我国出口增加值。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平稳发展,不断提升出口增加值,发挥对外贸易在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在全球价值链分工特征明显的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以及我国具有优势的服务贸易领域,稳步提升我国单位出口的增加值比重,逐步缩小与发达经济体差距。
(五)主动打造互利共赢的全球价值链。结合我国优势产业的海外投资布局,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打造我国占据主动地位、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顺应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机遇,鼓励企业加快制造与服务协同发展,通过创新商业模式实现价值链攀升。
三、加强全球价值链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六)加强全球价值链贸易增加值核算的国际合作。商务部将会同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建立部际合作机制,依托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框架下中美共同推进的贸易增加值核算数据库建设工作,继续加强与各经济体、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合作,进一步研究推动我国贸易增加值核算工作。各地相关部门做好基础数据统计等工作。
(七)积极开展全球价值链领域的国际政策交流。围绕正在推进的"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产能合作,结合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园区发展、产业上中下游合作等领域的一些成熟做法和经验,与相关经济体开展全球价值链经济技术合作,开发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项目、探索全球价值链公私合作、人力资源开发以及技术传播等合作,为相关经济体特别是发展中经济体融入全球价值链提供中国方案。做好与发达经济体、相关国际组织的政策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围绕全球价值链的发展合作。
(八)利用多双边平台推进基于全球价值链合作的规则制定。积极实施《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全球价值链发展合作战略蓝图》,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开展亚太经合组织全球价值链数据统计合作,推动各经济体进一步认识服务业发展创新的积极意义,着力消除与制造业相关的服务壁垒。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自由贸易区等多双边或区域平台,结合全球价值链进展及我国对外经贸发展实践,研究提出符合广大发展中经济体利益的全球价值链务实、包容新规则。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实施"一带一路"重大合作倡议、国际产能合作,参与全球价值链合作规则的探索。
四、通过深化全球价值链合作提高资源配置能力
(九)进口与出口相结合,吸纳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积极扩大先进新技术和关键设备、零部件进口,以及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生产性服务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支持各类中小企业通过委托设计(ODM)、自创品牌(OBM)等各种形式,嵌入跨国企业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分享技术、制造、管理等方面的外溢效应。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鼓励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拓展营销渠道,同时扩大进口和出口。
(十)制造与服务相结合,提升国内增加值贡献度。顺应全球价值链中制造服务化趋势日益明显的新态势,着力发展研发、创意、设计、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贸易,鼓励企业以服务或者服务链接制造方式,创新智能服务和共享服务模式,提升出口产品的国内增加值含量。积极推进商贸、物流、建筑设计等服务业领域开放,引进国际优质服务资源,促进竞争合作。支持企业发展以知识为基础的人力资本,积极承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高端服务业外包,提升我国国际分工地位,带动和发展全球价值链合作。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新业态,加强其通关、物流、退税、保险等综合服务能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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