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精准服务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6日
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精准服务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的部署,为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定在全市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精准服务企业”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精准服务企业”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复杂,全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已成为做好新常态下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精准服务企业,既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践行‘三严三实’、精准服务企业”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严实作风,深入企业和生产一线,及时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发展、创业创新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精准施策,优化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力促进企业发展,努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和需求,加强基层帮扶、专业组协调、企业服务平台流转的协同合作,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实际困难与问题。坚持全面覆盖,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三级联动,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分层分类服务指导,实现对规模以上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服务全覆盖。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政府和市场各类服务资源,推动服务模式与服务方法创新,完善服务企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二、服务重点内容
(一)帮困解难服务。以企业实际困难和需求为服务重点,通过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网络平台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制约生产力发挥、影响项目落地投产等问题。重点关注企业面临的劳动用工、市场拓展、技术攻关、要素制约、行政审批、节能减排、人才引留、融资担保和运营管理等困难和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三级联动效应和全市服务企业网络体系作用,合力帮助企业脱难解困。
(二)政策落实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关于中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支持创业创新和技术改造、稳定外贸发展、鼓励兼并重组、扩大信息消费、发展信息经济、推进“四换三名”、实施科技领航计划等政策措施,加强政策推送、政策解读,进一步细化政策适用范围,简化政策报享流程,加快政策兑现进程,有力支持优质项目生成落地和企业转型发展。
(三)行政审批服务。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实施简政放权,缩减权力清单,下放一批对企业创新转型和项目投资影响大、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加快取消面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6+1”会商、“9+X”会审等项目联合办理机制,缩短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技改项目审批时间,务实有效地解决好项目审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创新发展服务。引进培育一批综合性或行业性智能制造工业工程公司,帮助企业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和智能化(自动化)装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机联网”和“厂联网”,开展数字化车间(工厂)示范点建设。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自主建设或与高校、研究院所合作共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或研究院。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组织开展重点技术研究机构、重点材料生产企业与重点制造企业的对接,着力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制约。
(五)要素支撑服务。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交流对接平台,推进企业利用上市等多样化方式融资。扩大政府转贷资金规模,实施不良资产核销奖励,全力维护区域信用。鼓励推广“年审制”“自动续贷”“随借随还”等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孵化基地等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提升创业基地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人才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符合产业导向的中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六)法务保障服务。发挥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业务培训,支持企业从成果研发向专利申请、产权保护延伸。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鼓励企业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三、建立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一)建立三级联动服务全覆盖机制。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领导干部“一对一”企业帮扶机制,实现对全市规上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专人服务全覆盖。发挥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和各级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企服办)作用,实现对全市小微企业精准服务全覆盖。市四套班子领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的通知》(甬党办〔2015〕47号)要求对口联系服务企业;市企业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见附件1)各联系服务5-10家企业;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联系服务其他规上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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