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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民宿经济发展推进农旅文深度融合的意见

2018-04-03 企业政策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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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我市加快民宿经济发展,推进农旅文深度融合,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民宿经济发展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民宿经济是以民宿为载体,以乡村旅游为纽带,带动观光农业、文化创意、娱乐运动、健康理疗、养生养老、租赁合作、信息服务以及农特产品加工营销、商贸餐饮等产业发展的新型产业链经济。加快民宿经济发展,推进农旅文深度融合,对于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于引导市场、资本、人才、技术向农村集聚,推动美丽乡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强村富民和农村繁荣振兴;对于促进我市建设长三角一流、国内著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发展民宿经济为基础,以培育“民宿+”新型产业体系为主攻方向,以民宿集聚区、产业融合示范区、美丽田园景观区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农旅文深度融合,着力推动民宿经济集聚化、品牌化、智慧化、规范化发展,着力构建民宿经济发展的人才、技术、要素保障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体系完整、特色明显、功能完善、绿色高效的现代民宿经济新格局,为加快“名城名都”建设和推进农村现代化提供强劲的新动能。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政策扶持、规划引领作用,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民宿经济开发建设;坚持分类指导、融合发展,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人文优势,推进民宿经济与当地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业态;坚持人才支撑、品牌发展,立足精品化、品牌化发展方向,做大做强民宿经济,全面提升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坚持优化服务、生态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成民宿经济集聚区30个、产业融合示范区30个、美丽田园景观区30个、民宿典范项目60个、建成3A级景区村庄100个以上,民宿经济总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实现3年翻一番,达到100亿元。基本建成民宿经济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民宿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贡献突出,成为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经济支柱。 


  二、构建民宿经济产业体系 


  (一)优化产业规划布局。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制定民宿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民宿经济产业布局。注重民宿经济发展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和结合。按照生态持续发展、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有关要求,明确禁止、限制、适度开发和开放发展的不同区域范围。各地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禀赋优势,结合现有产业发展条件、乡土人文风情特点,注重产业升级和生态绿色发展导向,合理确定民宿示范项目、民宿集聚区、产业融合示范区、美丽田园景观区发展规模,明确民宿经济重点镇、村和特色主导产业。 


  (二)培育发展新业态。着力扶持与民宿经济发展相关联的休闲农业、林业、渔业、体育、水利、康养、文化、交通、商贸、物流、租赁等重点产业和延伸产业。培育一批“民宿+”融合型经济新业态。着力推进互联网科技应用,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互联网+”民宿经济新业态。着力推进产业文化创意设计,建成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味、有乡愁的农旅文融合新业态。 


  (三)培育新型开发经营主体。制定实施民宿经济发展主体培育成长计划,鼓励和引导资源主体、资本主体、经营主体、从业主体等不同主体共同推进民宿经济发展,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创办民宿的积极性。加强对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经营能力。鼓励村集体利用农村资源、资产、资金,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入股开发民宿经济发展项目。鼓励文化、科技、设计等专业特长人才、大学毕业生等参与民宿经济发展项目的投资开发,同步推进民宿经济和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 


  (四)探索有效发展经营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经济时代的技术优势,提高民宿经济经营管理效率。鼓励利用“互联网+”拓展营销渠道,通过手机APP以及知名电商平台承接客源,积极引导民宿开通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支付渠道。创新完善“公司+农户”“公司+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村合作社+产业综合园区”等多种建设经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参与打造民宿示范项目,探索连锁化经营模式,培育一批民宿连锁企业。发挥专业团队和技术人才优势,强化规划设计、管理创新,探索合作开发经营模式。 


  (五)塑造品牌发展优势。制定实施民宿经济发展品牌培育系统工程,扶持和引进品牌策划、品牌设计、品牌运营团队,打造地方区域品牌、产品系列品牌和特色民宿品牌,提升本土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发展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全面提升。 


  三、推进民宿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促进民宿业规范发展。民宿建设要符合规划、生态环保、文化保护、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防灾避灾等基本条件。对已建成的民宿,要通过加大整改力度的方式,确保安全和环保达标。对新建的民宿,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垃圾和污水处理的规范要求。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规定的范围内和自然灾害(如塌方、洪水、泥石流等)易发地段,不得新建民宿。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相关红线内要严格控制新建民宿。开办民宿要依法依规申领证照,建设经营必须严格执行民宿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民宿须安装旅客住宿登记信息系统,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加强民宿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服务,整合市农家乐协会和市饭店业协会民宿分会,组建民宿经济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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