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提升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会同市农林局、市规划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余姚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认定工作。现将《余姚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认定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按照此认定办法,加强宣传发动,严把审核关,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各乡镇街道于1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相关辅证材料)报送至余姚市旅游局。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 史佳宏,联系电话:62837008。
传真:62704108。
附件:1.余姚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认定办法(试行)
2.余姚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申报表
3.余姚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认定计分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余姚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认定办法(试行)
为创建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品牌,提升我市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一、名词解释
休闲观光农业是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生产经营、农家生活及农村文化活动,以提供人们休闲,增进居民对农业和农村体验为目的农业经营形态,是农业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的新型农业。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我市各类以农业产业为依托,具有基本旅游观光设施,达到一定规模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
三、认定条件与标准
(一)认定条件。休闲观光农业区(点)应符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乡村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要求;休闲观光农业区(点)经营主体为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清晰,相关行业经营执照齐全;休闲观光农业活动项目、有关设施的建设符合相关部门规定要求。
(二)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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