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清政[2003]146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清港镇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
为了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现将《玉环县清港镇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玉环县清港镇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工程实施意见》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03年9月25日
主题词:森林 火灾 整治 意见 通知
抄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特局
玉环县清港镇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工程
实 施 意 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台州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意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目标、规章制度、责任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和山块,推动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根据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森林防火重点整治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江泽民同志《责任重于泰山》的讲话精神为动力,以《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准则,认真研究和解决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树立森林防火“关键在镇里,重点在村级”的观念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全民防火意识,把“抓基础、抓落实”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建立并逐步完善“立足基层、立足基础、镇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总体目标
通过森林防火重点整治工程的实施,实现依法治火,进一步加强政府和各村组织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健全指挥机构,明确岗位责任;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预防和扑救能力,最终达到杜绝大的森林火灾,减少一般性的森林火灾(火警),降低火灾受害面积,把我镇的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用二年时间(2003年7月—2005年8月)完成台州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镇建设任务。
三、主要内容
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违章用火,依法严惩”的浓烈氛围,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1、宣传教育内容。⑴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⑵森林防火的各项管理制度;⑶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⑷森林火灾的危害;⑸扑救森林火灾的知识等等。
2、宣传教育形式。根据我镇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特点,做到经常性,突击性和长期性宣传相结合,重点在每年的国庆节、冬至、元旦、春节、元宵,清明节之前,安排一定时间进行突击性宣传教育。采取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⑴利用广播、宣传车开展宣传;⑵在交通要道、进山路口建立中型(2×3米以上)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2块,中小型森林防火警示牌、宣传标语10块;⑶在林区道边刷、挂防火宣传标语。⑷组织学生开展“五个一”活动;⑸张贴《森林防火通告》;⑹护林员进村入户分发宣传品和巡山话筒宣传等等。
㈡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体系
镇政府建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机构如遇人事变动,就及时调整,不留空档,并定期分析形势,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同时建立森林防火指挥中心,配置指挥图、报警值班电话(农办:7101210 党政办:7101536 夜间值班电话:7101653)。各村也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
㈢全面落实防火责任
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责任落到实处,并实行抽查考核。
1、镇政府与各行政村、中小学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2、镇政府与巡山管火人员签订责任状。
3、村与户、护林员签订防火责任状。
㈣完善各项制度
制订并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制度:
1、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制度;
2、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3、森林防火报告制度;
4、扑救森林火灾工作预案;
5、巡护了望和防火检查制度;
6、驻村干部森林防火奖惩制度;
7、联防协作制度。
㈤建立镇、村管火队伍和扑救队伍
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扑救,重在抓源头的工作方针。
1、建立一支由10名巡山护林员组成的管火队伍,落实报酬,严格奖惩,管住野外火源。
⑴镇建立一支以机关干部为主力的45人的义务森林扑火队。
⑵镇建立一支20人的森林扑火专业队。
⑶各行政村建立一支以村干部、党团员、民兵组成的10人的义务森林扑火队。
各管火、扑火人员要保持基本稳定,如有变动要及时调整充实,要定期组织扑火知识培训和演习,落实费用和补贴。
㈥改善必要的基础设施
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了望、阻隔、交通、通讯、扑灭工具和防护用品等方面,这是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物质条件,也是森林防火工作上水平上等级的重要标志。就目前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⑴建设防火隔离带,在全镇各公墓区、用材林基地种植生物或开辟宽10米以上的隔离带。⑵改善通讯设备,镇、村设立固定森林防火值班电话。⑶确保扑火用车,在森林防火期内,保证防火值班备用车,发现火情及时出动扑救。⑷建设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储备3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消防物资。⑸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和防护用品,配备2号扑火工具50把及一些刀斧。对每个扑火队员购置安全帽、防火服、胶鞋和手套等,充分发挥扑、灭火队员的作用,关心队员的安全。
四、工作步骤
㈠组织发动:镇、村建立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体系,
㈡落实责任,镇与行政村、学校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村与户、护林员签订责任状。
㈢抓好宣传: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全镇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间,利用广播、宣传车设立永久性标语,刷写标语口号,在中小学开展“五个一”等宣传活动。
㈣期间检查,年终总结,并进行表彰工作。
五、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工程的领导措施
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工程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为搞好这项工作,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㈠建立班子,加强领导,精心实施。镇政府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研究部署,检查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真抓实管。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抓好扑火、管火队伍建设,并以老年协会为阵地,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村民特别是老年人的防火意识。各中小学校要全力配合开展以“一堂课、一条标语、一块黑板报、一封信、一篇作文”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义务宣传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防火意识。各巡山管火护林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巡山,管火、防火、扑火等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搞好森林火灾整治工作。
㈡增加资金投入。群策群力,筹集资金;镇政府将森林防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村居、中小学校及有关部门也要想方设法挤出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㈢坚持依法治火,严肃处理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
从严打击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对每一起森林火灾,都要及时查明起火原因、时间、地点、受害面积,造成损失情况等,根据情节及危害后果,依法对肇事者进行从严惩处。
㈣加强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和奖惩措施的落实
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对巡山护林员要加强督查,在森林防火期内,凡发现有三次以上未进行日常巡逻立即予以辞退。同时在重要节日和重点火险期督促各村严防死守,把林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严格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建立森林防火驻村干部考核办法,将森林防火考核工作列入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之中。每年森林防火期过后,评选三个森林防火宣传发动工作突出、组织扑灭及时、防火效果显著的村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每村奖励5000元。各村要采取积极措施,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对于火灾受害严重,村级森林总面积在500亩以下,受害面积超过1亩;森林总面积在500—1000亩,受害面积超过1.5亩;森林总面积在1000—2000亩,受害面积超过2.5亩;森林面积2000亩以上,受害面积超过3亩的村,将停拨当年农业水利建设资金。同时对年度内森林防火工作踏实,“五个一”宣传活动成绩显著的学校领导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学生上山玩火而引发的山林火灾,将追究所在学校领导的责任。对巡山护林员实行月考核制度,凡是当月管辖区内未出现火情,给予适当奖励,如出现火灾,根据损失情况扣发工资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