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组团,开发区管委会,镇、街道,国有控股公司: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房屋征收计划,根据《余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开展2014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上报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
(一)确需征收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方可列入年度征收计划;
(二)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各单位在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时,应明确建设活动涉及的需要拆除、修建、保留的房屋。
二、上报范围
(一)涉及到我区国有土地上已完成计划立项,且2014年确定需要实施征收的项目;
(二)涉及到我区国有土地上未立项,但省、市政府明确2014年必需实施征收的重点项目;
(三)根据各单位辖区工作实际,确需在2014年实施征收的项目;
(四)以前年度已上报过征收计划但截至到2013年年底仍未实施征收的项目。
三、上报注意事项及报送内容
(一)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次年度房屋征收计划上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
(二)负责上报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的人员为本单位房屋征收工作专职人员,并已经过我区房屋征收培训取得合格证;
(三)上报的年度房屋征收计划与后续房屋征收程序审批及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挂钩,在确定上报征收计划前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在《2014年度余杭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计划统计表》(见附件)“申报单位负责人”处签章,杜绝错报、多报、漏报、重复上报等情况的发生;
(四)报送内容:详见附表。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通知内容,认真落实2014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上报工作,并于2013年11月29日前上报征收计划,电子版本通过政府平台发送至区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夏永金处,并将纸质版本加盖公章送达(或邮寄)至区住建局111室(临平人民大道650号建设大厦)。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