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仁和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区委办〔2013〕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拟订的《余杭区东塘港 “清水治污”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9日
余杭区东塘港“清水治污”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3〕112号)、《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区委办〔2014〕8号)、《关于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组织架构调整的通知》(区委办〔2014〕9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水治污”、“五水共治”相关会议精神,结合东塘港沿线污染源现状,特制定东塘港“清水治污”方案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与治理目标
河道概况。东塘港属运河水系,是运河主要支流之一,西起为分庄漾,东至武林头,河道全长5.56公里。河道宽度35~60米,河道高程-1.8~-2.5米。流经仁和街道洛阳村、东塘村、三白潭村、新桥村。
河道水质。该河道流经的村庄,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普遍存在,河道水面有水葫芦等漂浮物,河道水面保洁情况一般;沿河受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工业污水、农村生活污水、航运污染等影响较大,各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目前,河道表观为水质浑浊、垃圾,水质为劣Ⅴ类水体。
河长与河长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精神,东塘港的河长是方国伟同志,河长单位为区公安分局和区信访局。
河道治理目标。通过三年整治,东塘港要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总体目标。其中:2014年消除东塘港黑臭垃圾现象;2015年达到Ⅴ类水质目标;2016年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目标。
二、河道治理基本原则与实施主体
(一)基本原则
1.平原地区河道周边以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为主,山区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应实行应纳尽纳;现场复杂、道路狭小、收集难度大的区域,可辅之以分散式收集、分散式处理方式。对于不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由属地平台、镇街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分散式治理。对于五年内有征迁计划安排的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由各平台、镇街负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临时处置措施,区农业局(区住建局)予以具体指导配合。
2.河道治理工作原则上以平台、镇街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实施。要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杂草、障碍物、漂浮物以及河岸垃圾,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要全面清理全区外荡水域中非法捕捞渔具(虾笼、老虎网、板罾网等)和养殖网箱,清退非法占用养殖水域,拆除非养殖水域内的各类拦鱼设施。要按照河道疏浚清淤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清除河床内淤积的淤泥及其它沉淀物(清除影响水质的底泥,原则上清除0.5m以上),并对重要河岸进行整修绿化。
3.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集中解决河道沿线存在的其他各类污染源。要全面开展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乱倒渣土以及企业、农村餐饮点等单位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并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二)实施主体
1.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含美丽乡村创建村范围内的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治理工作。其中,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村、社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建设,由区农业局牵头、各平台和镇街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平台实施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含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负责DN600及以上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交通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协调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
3.各镇街、平台负责实施DN600以下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以及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已具备纳管条件排水户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接入工作。
三、河道污染排查情况
(一)城乡污水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东塘港在城乡污水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未完成城乡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作。
2.东塘港流经仁和街道东塘村、三白潭村、新桥村3个村属于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内,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同时大量生活垃圾倒入河道影响水质。
3.河道沿线13家企业,生产废水953.6吨/日,生活污水114.3吨/日,其中有12家未纳管,废水均直接或间接排入东塘港。
(具体见附件2)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东塘港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废弃农药包装物、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也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东塘港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由于船行波等影响致使部分河段存在护岸坍塌、堤塘滑坡等现象。
2.河岸有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现象,河道内有生活垃圾、少量水草和水葫芦等漂浮物。
3.在仁和街道獐山社区,该段河道有1处黄沙码头,污染较严重,同时需补植绿化200平方米;在仁和街道东塘社区,该段河道有2处黄沙码头,污染较严重,同时需补植绿化400平方米。
4.在仁和街道獐山社区、东塘社区段需设置安全防护拦。
5.武獐线航道全长10.9公里(其中分庄漾至武林头5.65公里与东塘港重合),航道定级为Ⅵ级。跨越武獐线桥梁有12座,管道5根,沿线各类码头共计11座。2006年开始,武獐线航道两岸的护岸通过武獐线养护工程、支线航道加固工程等,已新建护岸4.5公里,但目前仍有五福桥至东塘段、分庄漾至杭宁高速东段等位置原有护岸挡墙坍塌、破损现象,沿线局部航段淤积、部分航段水土流失严重。
(四)其他
上游九曲港,以及高地儿港、西木桥港等支流,其水质也对东塘港产生影响。
四、河道治理方案
根据存在的污染源初步排查情况,该河道的整治主要集中在各类污水纳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整治及垃圾清理与长效保洁等方面。具体整治措施是: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1.涉及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住建局牵头进一步调查后,完成污水处理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2.已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的仁和街道东塘村、三白潭村、新桥村,按照80%的治理率计划,2014-2015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608户。
3.加强对沿河工业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督促具备那管条件的企业截污纳管,暂时无法纳管的企业自行处理达标排放,严厉查处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城乡污水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开展每年度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仁和街道三年预计总投资69万元,平均每年计划投资23万元。
2.对河道周边各村落实农村环境长效管理。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作
1.修复护岸坍塌、堤塘滑坡,加强河道保洁等长效管理。
2.水面及河岸清理垃圾,计划投资100万元,2015年实施。
3.长效河道保洁,按每年每公里0.7万元计,三年总投资11.7万元,2014—2016年实施。
4.集中清理河道的各类垃圾、水草等水生植物,增配垃圾箱等相应设施,投资7万元,2014年完成。
5.加强环境保护宣传,2014年在河道周边设置环境与水质保护宣传栏。
6.开展獐山社区段河道黄沙码头整治,并补植绿化200平方米,计划投入2万元,2014年完成。
7.开展东塘社区段河道黄沙码头整治,并补植绿化400平方米,计划投入4万元,2014年完成。
8.在仁和街道獐山社区设置沿线波形安全护栏50米,计划投资1.1万元,2014年完成;仁和街道东塘社区设置沿线波形安全护栏300米,计划投资6.6万元,2014年完成。
9.疏浚水下土方约8万方,估计资金约160万元,2014年完成。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四)其他治理工作
1.属地镇街、平台要同步牵头组织开展实施与东塘港相邻的九曲港、高地儿港、西木桥港等3条支流的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整治过程中要注重联动整治,要有协调性、系统性,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实效性”等要求,要加强与周边村、镇街的沟通协调,各负其职、同时推进水环境治理。
2.属地镇街、平台要积极做好区级重点项目借地、拆违、整治等前期相关工作,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社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农村餐饮点、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
五、资金预算
方案中涉及项目资金为估算数(不包括城乡污水治理资金)。经初步估算,东塘港“清水治污”治理项目需建设资金361.4万元。其中: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69万元;水面及河岸清理垃圾100万元;长效河道保洁11.7万元;建筑垃圾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水草、水葫芦打捞、清理7万元;补植绿化6万元;设置安全设施7.7万元;疏浚水下土方160万元。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
2014年,需投入资金207.6万元。其中: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23万元;长效河道保洁3.9万元;建筑垃圾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水草、水葫芦打捞、清理7万元;补植绿化6万元;设置安全设施7.7万元;疏浚水下土方160万元。
2015年,需投入资金126.9万元。其中:水面及河岸清理垃圾100万元;长效河道保洁3.9万元;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23万元;
2016年,需投入资金26.9万元。其中,长效河道保洁3.9万元;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23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实施河长制。河长是联系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包干河道水系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具体承担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实施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工作。河长单位主要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并协助河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河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河长和河长单位要督促属地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河道流经区域的相关平台、镇街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落实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财政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各平台和属地镇街在“清水治污”治理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上,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的资金分担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安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予以重点落实保障,具体按照《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区委办〔2014〕8号)、《关于“五水共治”污水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4〕10号)、《关于“五水共治”河道疏浚清淤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4〕9号)等区委区政府明确的政策意见执行。
(三)健全工作机制。“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注重联动整治,强化整治实效。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等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督查考核、进度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宣传报道组要加强全区河道治污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新闻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黑臭河道的曝光力度。监督检查组要加强河道治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各平台、镇街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对违章建筑以及无证无照农家乐、小作坊等产污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有效措施予以取缔,区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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