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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獐山港“清水治污”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仁和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区委办〔2013〕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拟订的《余杭区獐山港 “清水治污”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9日

  余杭区獐山港“清水治污”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3〕112号)、《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区委办〔2014〕8号)、《关于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组织架构调整的通知》(区委办〔2014〕9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水治污”、“五水共治”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獐山港沿线污染源现状,特制定獐山港“清水治污”方案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与治理目标

  河道概况。獐山港属运河水系,北起上牵埠,东至王家庄,长度9公里,河道宽度35~60米,河底高程-0.8~-2.5米,是运河主要支流,也是余杭区境内主要航道,流经仁和街道。

  河道水质。该河道两侧民居和工业厂房集中,水质受农村居住点、两岸工业企业等污水排放,大量垃圾及部分水生植物,农业面源污染,上游及支流水质等影响,目前河道表观为浑浊、垃圾,水质为劣Ⅴ类水体。

  河长与河长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精神,獐山港的河长是祝振伟同志,河长单位为区经信局和科协。

  河道治理目标。通过三年整治,獐山港要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总体目标。其中:2014年消除獐山港黑臭垃圾现象;2015年达到Ⅴ类水质目标;2016年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目标。

  二、河道治理基本原则与实施主体

  (一)基本原则

  1.平原地区河道周边以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为主,山区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应实行应纳尽纳;现场复杂、道路狭小、收集难度大的区域,可辅之以分散式收集、分散式处理方式。对于不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由属地平台、镇街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分散式治理。对于五年内有征迁计划安排的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由各平台、镇街负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临时处置措施,区农业局(区住建局)予以具体指导配合。

  2.河道治理工作原则上以平台、镇街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实施。要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杂草、障碍物、漂浮物以及河岸垃圾,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要全面清理全区外荡水域中非法捕捞渔具(虾笼、老虎网、板罾网等)和养殖网箱,清退非法占用养殖水域,拆除非养殖水域内的各类拦鱼设施。要按照河道疏浚清淤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清除河床内淤积的淤泥及其它沉淀物(清除影响水质的底泥,原则上清除0.5m以上),并对重要河岸进行整修绿化。

  3.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集中解决河道沿线存在的其他各类污染源。要全面开展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乱倒渣土以及企业、农村餐饮点等单位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并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二)实施主体

  1.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含美丽乡村创建村范围内的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治理工作。其中,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村、社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建设,由区农业局牵头、各平台和镇街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平台实施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含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负责DN600及以上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交通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协调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

  3.各镇街、平台负责实施DN600以下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以及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已具备纳管条件排水户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接入工作。

  三、河道污染排查情况

  (一)城乡污水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獐山港在城乡污水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獐山港流经的仁和街道奉口村,属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未完成城乡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作。

  2.沿河污水管网已基本覆盖(纳管范围内),未完成截污纳管的污染源区块(点)10个,存在雨污合流污水排入河道问题。

  3.沿河污水管网未覆盖(纳管范围外),未完成截污纳管的污染源区块(点)1个,存在雨污合流污水排入河道问题。

  4.獐山港流经的仁和街道东风村属于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内,目前有居民564户,总人口7439人,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同时大量生活垃圾倒入河道影响水质。

  5.沿河已纳管但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或雨污分流不彻底的企业27家,存在雨污合流污水排入河道问题。

  6.沿河分布的企事业单位因污水管网未覆盖,或附近无接入口,暂时无法实施截污纳管的企事业单位82家,小企业20家,住宅小区5处,存在污水直接排放问题。小型企业的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60.48吨/日,生产废水排放量为46.5吨/日,均存在雨污不分流情况,对獐山港水质造成影响。

  7.仁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污水管网尚未建成,沿河企业生产废水排入獐山港或獐山港支流。

  (具体见附表2)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獐山港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废弃农药包装物、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也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獐山港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獐山港作为主要航道,历年来航管部门和水利部门都对河道进行过岸坡治理,但由于船行波等影响致使部分河段存在护岸掏空、坍塌等现象。

  2.河道流经的村庄处,在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普遍存在,侵占河道。

  3.獐山港在仁和街道东风村,獐山社区、葛墩村、东塘社区共有四处危险堤段需设置安全防护拦,需补植绿化三处。

  4.王獐线航道自王家庄至分庄漾,长6.59km(该段与獐山港河道重合),航道等级为Ⅵ级。沿线桥梁有5座,跨河管道4根,沿线砂石料码头2座。

  5.在管塘漾、胜利桥附近的航道两侧大多为自然岸坡,没有砌石,沿线航道淤积、护岸破损、水土流失较为普遍。

  (四)其他

  毛家桥港、南庄坝港、外顺坝港、丁家洋港等4条支流流入,也对獐山港水质产生影响。

  四、河道治理方案

  根据存在的污染源初步排查情况,该河道的整治主要集中在各类污水纳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整治及垃圾清理与长效保洁等方面。具体整治措施是: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1.涉及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外的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由住建局牵头进一步调查后,完成污水处理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2.完成仁和街道纳管范围内未纳、已纳未分流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农居点等零星雨污分流改造纳管项目,切实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2015年前完成。

  3.加强对沿河工业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对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4.督促沿河暂时无法纳管的20家企业自行处理达标排放;对污水无法纳管且自行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责令搬迁或依法予以关停。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城乡污水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开展每年度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仁和街道2014-2016年预计总投资69万元,平均每年计划投资23万元。

  2.落实河道周边各村农村环境等长效管理。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作

  1.水面及河岸清理垃圾,投资100万元,计划2015年完成。

  2.加强河道保洁等长效管理。按每年每公里0.7万元计,三年总投资22.6万元,2014—2016年实施。

  3.对河道沿线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增设垃圾箱等相应设施,预计总投资10万元,2104年完成。

  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2014年在河道周边设置环境与水质保护宣传栏。

  5.在仁和街道东风村设置波形安全护栏50米,獐山社区设置波形安全护栏250米,葛墩村设置波形安全护栏200米,东塘社区设置波形安全护栏40米,预计总投资19.8万元,2014年完成。

  6.在仁和街道九龙村补植绿化200平方米,獐山社区补植绿化300平方米,葛墩村补植绿化3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8万元,2014年完成。

  7.疏浚水下土方约为6万方,预计总投资120万元,2015年完成。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四)其他治理工作

  1.属地镇街、平台要同步牵头组织开展实施与獐山港相邻的毛家桥港、南庄坝港、外顺坝港、丁家洋港等4条港支流的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整治过程中要注重联动整治,要有协调性、系统性,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实效性”等要求,要加强与周边村、镇街的沟通协调,各负其职、同时推进水环境治理。

  2.属地镇街、平台要积极做好区级重点项目借地、拆违、整治等前期相关工作,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社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农村餐饮点、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

  五、资金预算

  方案中涉及项目资金为估算数(不包括城乡污水治理资金)。经初步估算,獐山港“清水治污”治理项目共需建设资金349.4万元。其中:水面及河岸清理垃圾100万元;长效河道保洁22.6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69万元;补植绿化8万元;清理垃圾10万元;增设护栏19.8万元;疏浚水下土方120万元;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资金安排如下:

  2014年,需投入资金68.4万元。其中:长效河道保洁7.6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23万元,补植绿化8万元;清理垃圾10万元,增设护栏19.8万元。

  2015年,需投入资金250.6万元。其中:长效河道保洁7.6万元;水面及河岸清理垃圾100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23万元,疏浚水下土方120万元。

  2016年,需投入资金30.4万元。其中:长效河道保洁7.4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23万元。

  (具体见附表1)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实施河长制。河长是联系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包干河道水系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具体承担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实施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工作。河长单位主要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并协助河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河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河长和河长单位要督促属地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河道流经区域的相关平台、镇街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落实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财政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各平台和属地镇街在“清水治污”治理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上,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的资金分担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安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予以重点落实保障,具体按照《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区委办〔2014〕8号)、《关于“五水共治”污水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4〕10号)、《关于“五水共治”河道疏浚清淤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4〕9号)等区委区政府明确的政策意见执行。

  (三)健全工作机制。“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注重联动整治,强化整治实效。指挥部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等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督查考核、进度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宣传报道组要加强全区河道治污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新闻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黑臭河道的曝光力度。监督检查组要加强河道治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各平台、镇街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对违章建筑以及无证无照农家乐、小作坊等产污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有效措施予以取缔,区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配合。

  (四)严格监督考核。“清水治污”工作列入各平台、镇街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考评办等,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表:1.獐山港“清水治污”项目资金与进度计划安排汇总表

        2.獐山港沿河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3.獐山港截污纳管普查汇总表

  附表1

  獐山港“清水治污”项目资金安排与进度计划安排汇总表

河道基本情况

起止点

上牵埠至王家庄

长度

9

流经乡镇

仁和街道

目前水质状况

劣V

主要污染源

沿线企事业排污、农业面源、

农村生活污水、河道垃圾、淤泥

治理目标

IV类

河长

祝振伟

河长单位

区经信局、科协

河道治理方案

治理

措施

建设

内容

建设

地点

建设

期限

总投资

(万元)

项目计划进度及资金安排

专项

工作组

责任单位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涉及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之外的治理工作另行设计。

——

——

——

——

——

——

城乡污水治理工程组

区住建局、属地镇街、平台

零星雨污分流改造纳管项目建设

沿河纳管范围内企事业

单位及住宅区

2015

——

——

——

——

451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仁和街道东风村

2014-2015

——

——

——

——

区农业局、属地镇街、平台

河道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截污纳管

仁和街道洛阳村

2014-2015

——

——

——

——

20家企业自行处理达标排放;不达标的,责令搬迁或依法予以关停

河道沿线

2014

——

——

——

——

区环保局、属地镇街、平台

小计

——

——

——

——

——

——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

仁和街道

2014-2016

69

23

23

2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

区农业局、属地镇街、平台

小计

69

23

23

23

——

——

三、河道整治及引配水工作推进组

水面及河岸清理垃圾

全河段

2015

100

——

100

——

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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