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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新桥港“清水治污”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崇贤街道办事处、塘栖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区委办〔2013〕1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区“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拟订的《余杭区新桥港 “清水治污”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9日

  余杭区新桥港“清水治污”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余杭区“清水治污”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3〕112号)、《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区委办〔2014〕8号)、《关于余杭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组织架构调整的通知》(区委办〔2014〕9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清水治污”、“五水共治”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新桥港沿线污染源现状,特制定新桥港“清水治污”方案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与治理目标

  河道概况。新桥港属运河水系,呈南北走向,南起崇贤沿山港,北至内排港,全长5.78公里,河道面宽一般在30~50米之间,最窄处河道面宽为25米;河道现状底高程在-0.3~-1.0米之间,是分流崇贤沿山港涝水的主要通道。河道整体成反“之”字形,杭昱铁路线横跨河道南端,申嘉湖杭连接线横穿河道,河道流经崇贤街道大安村、崇贤村、沿山村及塘栖镇宏畔村、三星村、柴家坞村。

  河道水质。崇贤境内河道在2006年实施过河道综合治理,目前河道堤塘和两岸绿化景观效果较好,河道水面保洁较好。该河道水质主要受农村居住点、两岸工业企业等污水排放,大量生活垃圾及部分水生植物、农业面源污染等影响。目前,河道表观为垃圾、浑浊,水质为劣Ⅴ类水体。

  河长与河长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3〕133号)精神,新桥港河长是方东晓同志,河长单位为区纪委(监察局)、农业局。

  河道治理目标。通过三年整治,新桥港要稳定达到Ⅴ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总体目标。其中:2014年消除新桥港垃圾、浑浊现象,2015年达到V类水质目标,2016年稳定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的治理目标。

  二、河道治理基本原则与实施主体

  (一)基本原则

  1.平原地区河道周边以截污纳管集中式处理为主,山区以分散式处理为主。对于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应实行应纳尽纳;现场复杂、道路狭小、收集难度大的区域,可辅之以分散式收集、分散式处理方式。对于不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由属地平台、镇街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分散式治理。对于五年内有征迁计划安排的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由各平台、镇街负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临时处置措施,区农业局(区住建局)予以具体指导配合。

  2.河道治理工作原则上以平台、镇街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实施。要全面清理河道内的杂草、障碍物、漂浮物以及河岸垃圾,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要全面清理全区外荡水域中非法捕捞渔具(虾笼、老虎网、板罾网等)和养殖网箱,清退非法占用养殖水域,拆除非养殖水域内的各类拦鱼设施。要按照河道疏浚清淤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清除河床内淤积的淤泥及其它沉淀物(清除影响水质的底泥,原则上清除0.5m以上),并对重要河岸进行整修绿化。

  3.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集中解决河道沿线存在的其他各类污染源。要全面开展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乱倒渣土以及企业、农村餐饮点等单位超标排放污水行为,并加强引配水工程建设,强化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措施。

  (二)实施主体

  1.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含美丽乡村创建村范围内的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治理工作。其中,具备纳管处理条件的,村、社区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建设,由区农业局牵头、各平台和镇街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平台实施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含农家乐、小作坊等的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组织实施集中纳管点及主管网建设。负责DN600及以上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交通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组织协调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

  3.各镇街、平台负责实施DN600以下不随新建(扩建)道路实施的污水管网,以及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提升泵站及输送管道的建设,以及老集镇以截污纳管为主要目标的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已具备纳管条件排水户的雨污分流改造及纳管接入工作。

  三、河道污染排查情况

  (一)城乡污水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新桥港在城乡污水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新桥港流经崇贤街道大安村、崇贤村、沿山村,塘栖镇宏畔村、三星村、柴家坞村等村,属于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内,目前有居民5727户,总人口35691人,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同时大量生活垃圾倒入河道影响水质。

  2.沿河污水管网已基本覆盖(纳管范围内),未完成截污纳管的污染源区块(点)5个,存在雨污合流污水排入河道问题。

  3.沿河紧邻河道的工业企业4家,其中生产废水排放单位1家,生产废水排放量1吨/天、生活污水排放量11.25吨/天,直接排入新桥港。

  4.河道靠崇贤沿山港东侧长约720米范围属杭州市半山区块,在建的石塘工业园区也会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详见附表3)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新桥港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废弃农药包装物、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也会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

  根据现场初步排查的情况,新桥港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该河道塘栖段堤塘普遍较低,河道内设障、养殖现象均有存在,河道水面有水葫芦等漂浮物。

  2.河道塘栖姚家桥、南朝段有沉船。

  3.河道靠近民居段河岸有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同时有排污口直排河道的现象。

  4.在崇贤和塘栖交界处的三中混凝土有限公司处,有排放泥浆现象,造成此段河道河底高程突升。

  5.该河道塘栖段两侧有少许垃圾,河道内有少量水草。

  (四)其他

  新桥港的上游是崇贤沿山港,下游是内排港,沿线有北庄港、三里横港、梅子湾港、白毛湾港、理河坝港、朱家角港、郎下港、钱家角港等8条支流汇入,对河道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四、河道治理方案

  根据存在的污染源初步排查情况,该河道的整治主要集中在各类污水的纳管、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的整治及垃圾的清理与长效保洁等方面。具体整治措施是:

  (一)城乡污水治理工作

  1.做好原区政府确定的138个美丽乡村范围内且不具备纳管条件崇贤街道大安村、崇贤村、沿山村,塘栖镇宏畔村、三星村、柴家坞村等村按照80%的治理率计划2014-2015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032户。

  2.完成崇贤街道纳管范围内未纳、已纳未分流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农居点等零星雨污分流改造纳管项目,切实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2015年前完成

  3.加强对崇贤大安工业区块工业企业、河道周边工业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对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4.督促河道周边的4家工业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雨污分流整改,污水纳管或自行处理达标排放,2014年完成。对污水无法纳管且自行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责令搬迁或依法予以关停。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城乡污水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开展水域内定置网具清理及长效管理、增殖放流工作,符合条件的区域内实施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推广种养结合模式。网具清理涉及塘栖镇、崇贤街道新桥港水域内,投入0.2万元,建设年限2014年,对水域内网具进行清理并加强长效管理。

  2.在崇贤街道新桥港水域内年投放10万尾鱼苗,资金0.9万元,每年0.3万元,建设年限2014-2016年。

  3.开展杭鳢1号推广工作。对塘栖镇宏畔村推广杭鳢1号黑鱼养殖。实施年限2014-2015年。

  4.农药包装物回收。开展每年度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塘栖镇三年预计总投资111万元,平均每年计划投资37万元;崇贤街道三年预计总投资30万元,平均每年计划投资10万元。

  5.实施长效管理。对河道周边各村启动实施农村环境等长效管理。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三)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作

  1.对河道进行专项清淤疏浚,总清淤量约为10.1万方,工程投资估算为550万元,工程建设年限为2014--2015年。

  2.加强河道保洁等长效管理。按照每公里每年0.7万元测算,预计三年投入资金约4.2万元,平均每年投入约1.4万元。

  3.清除河道两侧垃圾,清理两侧建筑垃圾8处,合计4万元,2014年完成。

  4.加强河道保洁及水草打捞,合计6万元,2014年完成。

  上述各项整治措施,由“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河道整治保洁及引配水工程组牵头组织实施。

  (四)其他治理工作

  1.属地镇街、平台要同步牵头组织开展实施与新桥港相邻的北庄港、三里横港、梅子湾港、白毛湾港、理河坝港、朱家角港、郎下港、钱家角港等8条支流等支流的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整治过程中要注重联动整治,要有协调性、系统性,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的实效性”等要求,加强与周边村、镇街的沟通协调,各负其职、同时推进水环境治理。

  2.属地镇街、平台要积极做好区级重点项目借地、拆违、整治等前期相关工作,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社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农家乐、小作坊等产污单位开展综合执法活动,采取停电断水等措施予以整治取缔。

  五、资金预算

  方案中涉及项目资金为估算数(不包括城乡污水治理资金)。经初步估算,新桥港河道治理项目需建设资金706.3万,其中:河道清淤550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141万元;河道长效保洁4.2万元;河道清理垃圾、水草打捞6万元;河道两侧清理垃圾4万元;网具清理0.2万元;增殖放流0.9万元。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资金安排如下:

  2014年,需投入资金608.9万元,其中:河道疏浚、清淤550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47万元;河道长效保洁1.4万元;河道清理垃圾、水草打捞6万元;河道两侧清理垃圾4万元;网具清理0.2万元;增殖放流0.3万元。

  2015年,需投入资金48.7万元,其中: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47万元;河道长效保洁1.4万元;增殖放流0.3万元。

  2016年,需投入资金48.7万元,其中:河道长效保洁1.4万元;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47万元;增殖放流0.3万元。

  (具体见附表1)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实施河长制。河长是联系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包干河道水系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具体承担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实施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工作。河长单位主要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并协助河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河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河长和河长单位要督促属地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河道流经区域的相关平台、镇街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落实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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