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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5]141号
印发《关于加强消费安全监管和维权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拟定的《关于加强消费安全监管和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六日
关于加强消费安全监管和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消费安全监管和维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为重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建设,引导经营者树立“售正货、树品牌、走正道”的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努力构筑行之有效的消费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和群众监督网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余杭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平安余杭”建设。
二、工作重点
以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酱油和食醋等9大类产品的主要品种及儿童食品为重点,以种植养殖、水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地区,全面强化消费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监管方式,实行全方位、全覆盖的消费安全监管。
三、齐抓共管,建筑监管责任网
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消费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同时,充分利用舆论监督等手段,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区政府主管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督促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镇乡、街道主管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督促所属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同区级各有关部门抓好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在本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各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区贸易局负责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开展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及绿色市场(超市)创建工作。
质监余杭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区农业局、林水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工商余杭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抓好食品准入制度和食品放心店工程建设。
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
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涉嫌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案件。
各有关食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自律作用。
四、社会互动,构建社会维权网
以区消费者协会为平台,建立和健全消费者协会、分会、维权站、维权室、维权员“五位一体”的维权体系,构建社会维权网络,通过构建群众监督网络,促进消费安全建设。
(一)区消费者协会:负责消费者重大案件投诉的受理、调处,指导全区社会维权网络建设和各分会、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室)开展工作。
(二)消费者协会分会:由各辖区工商所所长负责,具体包括: 1、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2、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3、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对联络站、联络室工作进行指导,对消费维权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5、完成区消协布置的其他消费维权任务。
(三)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室):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设在各镇乡、街道内,由分管领导负责。消费维权监督联络室设在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内,主要职责包括:1、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2、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消费安全知识;3、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对辖区内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完成上级布置的消费调查、消费安全知识教育等有关消费维权任务。
(四)消费维权联络员(志愿者):聘请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有关企业负责人为消费维权联络员,聘请社会志愿者为消费维权志愿者,动用全社会力量,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加强消费维权监督员、志愿者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消费安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消费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及时组织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消费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工商余杭分局要加强农村消费者维权组织建设,及时建立和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要充分利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 | 市场 监督管理 通知 | |
抄送: | 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5年6月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