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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5]113号
关于批转《余杭区家纺产业创建商标
品牌基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区经济发展局、工商余杭分局、区家纺协会拟定的《余杭区家纺产业创建商标品牌基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余杭区家纺产业创建商标品牌基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我区家纺产业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根据《余杭区家纺产业十年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管理办法》,决定在全区家纺行业中开展创建家纺产业商标品牌基地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名牌为龙头,集中力量培育、扶持、保护和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家纺业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促进我区家纺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链延伸,使我区家纺产品在质量、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方面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我区先进家纺产业制造业基地效应,推动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参与创建活动的主体对象
以区家纺协会作为家纺产业商标品牌基地创建申报主体。区家纺产业商标品牌基地由区家纺协会向浙江省商标协会申请认定。我区运河镇、仁和镇、崇贤镇、东湖街道办事处等家纺行业较为发达的镇乡(街道)以及区经发局、区工商分局、家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作为创建活动主体对象,共同参与创建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认真做好余杭区家纺产业商标品牌基地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基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经发局朱振强同志任组长,区工商分局胡昕、区家纺协会陆文龙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运河镇、仁和镇、崇贤镇、东湖街道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余杭区家纺协会内,由陆文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运河镇、仁和镇、崇贤镇、东湖街道要落实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有关创建工作。区经发局、区工商分局、区家纺协会要做好具体组织、指导工作。
四、实施步骤
家纺产业商标品牌基地创建工作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申报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职责,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召开创建座谈会和商标品牌知识讲座,搞好创建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根据省、市有关创建活动要求,全面实施品牌基地创建工作。通过宣传商标品牌知识,引导、帮助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动员、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省、市著名商标评选认定以及中国名牌免检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由工商部门从商标监管职能出发,切实做好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为企业保驾护航。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区家纺协会要积极开展培育品牌、发展品牌、宣传品牌活动,深入企业进行创牌调研,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使企业商标品牌由无牌变有牌,有牌变名牌,促使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自主品牌。同时,要出台创品牌规划,对获驰(著、知)名商标品牌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鼓励办法,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积极性。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坚持以质量为本,重视产品质量的提升,夯实品牌战略基地。
(三)申报、迎接考核阶段(9月1日至12月底)。由余杭区家纺产业商标品牌基地创建活动办公室、区家纺协会组织运河镇、仁和镇、崇贤镇、东湖街道和有关企业做好组编申报材料及上报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组的考核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区经发局、区工商分局、区家纺协会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有关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落实专人,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我区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理念,制订好具体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创建工作情况及创建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扩大品牌基地创建工作影响面,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展。各相关企业要增强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商标品牌知名度,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创建商标品牌基地为契机,努力创建更多更高级别的驰(著)名商标。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 | 商标 家纺 方案 通知 | |
抄送: | 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5年5月1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