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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5]55号
关于开展全区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乡一体化要求,全面摸清我区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就业状况和农村劳动力资源数量、年龄、文化结构、技能素质、就业状况、培训意向和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我区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区范围内户籍登记在册的劳动年龄段内(男16至59周岁,女16至49周岁)农村劳动力。
二、调查内容
(1)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年龄、文化结构、技能素质、就业状况、培训意向等。
(2)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人数及所占比例。
(3)农村劳动力有无外出隐性就业、有无劳动能力、有无就业愿望,在校学生、参军等。
三、调查步骤和要求
调查从2005年5月1日开始到2005年9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份)为宣传发动阶段。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召开由行政村负责人和村劳动保障联络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布置业务培训,并将动员情况以文件形式报送区劳动保障局。
第二阶段(从6月初至8月底止)为调查落实阶段。各镇乡、街道组织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的有关数据由各镇乡、街道汇总后在8月31日前报送区劳动保障局。区劳动保障局将适时进行工作督查。
第三阶段(9月份)为分析总结阶段。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做好调查分析和总结工作,镇乡、街道负责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
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镇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班子(行政村配备劳动保障兼职联络员),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深入细致地开展好本次调查工作。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 人力资源 农村劳动力 调查 通知 | |
抄送: | 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5年4月2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