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6]98号
批转区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关于
《余杭区2006—2007年
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交通局、安全监管局拟订的《余杭区2006—2007年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余杭区2006-2007年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方案
近年来,我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在上级交通部门和有关镇乡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建桥撤渡、以路代渡等多种形式,先后投入近1000万元对渡口实施改造并进行撤渡,从前几年全区的15处渡口减少到目前的4处渡口,现有渡口渡船设施基本符合渡运条件,渡运安全形势保持稳定。但因部分渡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监管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原因,渡运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为切实提高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杭州市2006-2007年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55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目标
㈠组织领导。成立以区交通局局长胡健民为组长,区安全监管局党委书记徐永祥、区交通局副局长周文杰为副组长的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副局长周文杰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崇贤镇政府副镇长胡金根、余杭镇政府副镇长鲍顺国、瓶窑镇政府副镇长江伟峰、区安全监管局综合科科长虞国良、区交通局交管科科长冯坚敏、区港航处处长苏德福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的渡口整治工作。
㈡工作目标。全面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基本消除渡口渡船安全隐患,取缔无证无照和达到报废年限的渡船,保证渡船具有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杜绝超载和非客运船舶载客行为,渡口达标率达到100%;逐步完善镇乡政府负责管理,交通、安全监管、港航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并执法监管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体制。通过积极实施建桥撤渡、渡口合并、康庄工程,完善安全设施等途径,切实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二、整治方式和整治对象
㈠整治方式。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镇乡政府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原则,交通、安全监管、港航管理和宣传、农业、公安、旅游等有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统一行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㈡整治对象。全区范围内的渡口渡船以及从事非法载客的其他船舶,重点是镇乡渡口渡船和非法载客船舶的整治。
三、阶段划分和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及调查摸底(2006年5月15日前)。各镇乡渡口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成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整治方案,广泛开展动员、宣传教育活动;完成对渡口设施、渡船、渡工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管理台帐,查找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阶段(2006年5月16日至12月31日)。积极开展现场检查,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实施建桥撤渡项目,消除渡口渡船的安全隐患,重点抓好监管机构、监管制度、监管责任和人员、经费的落实,严厉打击违章渡运行为,加强渡工适任培训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开展渡工考核。
第三阶段:验收整改阶段(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按渡口安全管理评估标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统一公布经验收合格的渡口,责令不合格渡口限期完成整改。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4月1日至8月31日)。对责令限期整改的渡口进行集中整治和再验收,相关单位交流经验并探索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新模式、新路子。
四、整治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协调。有关镇乡政府和交通、安全监管、港航管理等部门要从解决“三农”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平安余杭”、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整治方案、措施、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镇乡及管理部门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分解任务,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联合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㈡注重宣传教育。要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全过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普及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增强渡口安全管理人员及渡工的安全责任、守法经营意识,广大乘客尤其是中小学生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自觉抵制超载、冒险渡运等违章行为的良好氛围。
㈢坚决依法整治。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坚决打击和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不履行渡口安全监管职能,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㈣构建长效机制。要制订渡口设施和渡船更新改造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改造渡运码头,更新老旧渡船,提高渡口渡船等设施的安全技术水平。要将渡口改造纳入公路建设计划,合理调度资金,有计划地实行建桥撤渡、建路撤渡。要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尽快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本次整治活动的具体方案;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活动各阶段的工作将进行督查和验收。
主题词:交通 渡口渡船 整治方案 通知 | |
抄 送: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6年4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