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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6]85号
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
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任务,切实把加强改革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浙政办[2006]19号)文件要求,结合余杭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依靠体制和机制的先发优势,经济和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改革不够到位、体制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协调的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消除发展和改革中的矛盾,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各级、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推动改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增强改革的协调性,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形成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建立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的正职领导为成员的余杭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审议决定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试点范围;定期分析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听取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情况汇报;研究决定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其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
三、建立改革信息交流和年度改革要点公布制度
建立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改革形势,交流改革情况,推广改革经验;分解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协调解决推进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加快改革进程;研究专项改革方案、政策建议和存在问题,布置阶段性工作。区改革联席会议由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确定联络科室、指定专人开展联络工作。建立改革工作季报、年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及时向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改革工作情况,反映改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每年制定和公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由区发改局负责制订,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级有关部门专项改革统一纳入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四、建立重大改革事项前期工作、协调论证、后评估制度
重大改革事项由各有关部门书面申报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综合考虑并提出年度重要改革方案前期计划,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入工作程序。
综合性改革方案由区发改局负责拟定,专项改革方案由区级有关部门负责拟定。需省、市批准或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的改革方案,经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论证后上报。对普遍涉及公众利益的改革方案,以公示和听证等形式引入科学决策机制;对风险较大的改革事项,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引入试点纠错机制。
对实施一段时间或基本完成后的重大改革事项启动后评估机制。对影响长远的重大改革事项,加强跟踪评估,不断完善。
五、建立改革工作分工负责、分类实施和督促检查制度
根据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提出改革任务分解方案,由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牵头实施。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工作进度。对已经启动的改革事项,要集中精力、认真实施,确保抓出成效;对条件已经成熟的改革事项,要精心设计方案,加快启动,尽快实施;对条件尚不成熟但又必须实施的改革事项,要开展调研,提出建议对策,进入储备工作机制。
区发改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年中、年末应分别汇总改革工作情况,向区政府提交报告。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把深化改革作为改善宏观调控的根本措施,作为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治本之策,向改革要发展的动力,向改革要发展的资源,向改革要发展的空间,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改革 通知 | |
抄 送: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6年4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