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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6]23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
2006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由余杭区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拟定的《杭州市余杭区2006年有序用电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2006年有序用电方案》
二〇〇六年二月七日
杭州市余杭区2006年有序用电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贯彻落实杭州市政府关于用电紧缺时期“让电于民”的一系列决定,保证2006年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为构建“和谐余杭”提供电力保障。
(二)形势预测
通过几年的电力建设,整个电网系统的供电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总的来看2006年的电源性缺电较上年将有较大的好转,大部分时间内的供用电形势将基本平稳,但用电高峰时的阶段性、短时间缺电的矛盾依然突出。根据省、市电力部门预测,2006年浙江省最大用电需求在2500万千瓦,基本确定的外购电力为350万千瓦,最大缺口为400万千瓦;杭州市的最大用电需求在520万千瓦左右,可供电力在430万千瓦左右,缺口约90万千瓦。
2006年余杭全区最高用电负荷在夏季,需求约70万千瓦,但可供电力为42万千瓦,其中上级可分用电指标为35.5万千瓦(根据2005年的分配比例),区内热电企业最大发电电力在6.5万千瓦左右,缺口约28万千瓦。另外,虽然这几年我区电网建设的力度很大,总的变电容量已超过120万kVA,总体已适度超前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但由于部分地区电网建设较为困难,有些项目无法按期建设和投运,2006年在用电高峰时区内局部电网瓶颈性缺电的现象将会出现,这对有序用电也将是一大考验。
(三)工作原则
1、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的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 和“不超用、守频率、保电网”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调度,公平、公正、公开安排电力负荷,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线路”的原则,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
2、确保重点的原则。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确保区政府、狱政设施等重要机关、单位的正常用电;确保不因电力供应紧张引发其他的公共安全问题。
3、分级控制原则。根据气温和负荷的变化特点,将供用电形势分为5个等级,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的缺电形势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4、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有序用电工作。在用电缺口不断加大时,由各镇(乡)政府、街道、经济开发区(管理区)根据分配的用电指标,对所辖行政区范围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责,同时做好辖区内灯箱、广告、路灯等亮灯工程的有序用电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让电于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公开透明原则。公开各级政府和供电企业应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政策、措施,公布错、避峰单位名单、供电线路轮休表,保证指标分配公平、违规处理公正、限电措施公开。
(四)用电缺口预警等级
鉴于以上供用电形势的分析,将缺电形势分为五个预警等级:
A级:用电缺口在5万千瓦以下;
B级:用电缺口在5至10万千瓦之间;
C级:用电缺口在10至15万千瓦之间;
D级:用电缺口在15至20万千瓦之间;
E级:用电缺口在20万千瓦以上。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依照杭州市有序用电工作会议精神,成立杭州市余杭区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简称协调小组,下同)。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府办、区经发局、公安分局、供电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贸易局、旅游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成。根据负荷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余杭区保证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二)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区经发局:负责全区有序用电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审核超计划、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协调全区有序用电和地方热电厂顶峰发电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区供电局:负责电网日常管理,及时、正确地预测负荷缺口,并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落实有序用电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与区经发局对全区有序用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协助配合各职能部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3、区建设局:负责城区街道路灯、广场照明及“亮灯工程”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灯箱广告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配合各街道做好其他企事业单位、商业用户的霓虹灯、灯箱广告和室外亮灯等有序用电措施的督促和检查。
5、区贸易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等单位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6、区旅游局:负责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等单位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7、区文广新局:负责局属文体娱乐场所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配合各街道做好其它小型娱乐、休闲场所(棋牌、足浴、酒吧、网吧、茶室等)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8、区交通局:负责全区公路路灯及其他设施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9、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全区有序用电期间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秩序。
10、区卫生局:负责督促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
11、区机关效能办:负责对全区有序用电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
12、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负责辖区内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三)日常管理机构
区有序用电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供电局内),具体负责处理全区有序用电的日常工作,报告日常的供用电情况,负责信息沟通与相关协调工作。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设立相应的有序用电工作小组,在区有序用电协调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辖区内的有序用电工作。
(四)监督检查组
由区效能办、区经发局和供电局组成有序用电督查组,负责对全区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用户的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对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有序用电工作进行考核。由镇乡、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组成检查小组,负责对辖区内用户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的检查、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负荷预警与信息报告
由区供电局负责负荷预警的日常工作和信息报告,继续实施线路轮休日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提前公告拉闸限电线路和区域,有关新闻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二)加强对用户侧的管理
区有序用电办公室、供电局在6月底前完成100kVA及以上(除临时用电以外)用电单位的现场负荷控制装置的安装,并加强动态管理,根据不同的负荷预警等级,设置用户用电负荷。
对35千伏和10千伏专线用户安排错峰负荷,确定错峰时间。对轮休线路上的工业企业和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序用电方案进行监督检查。霓虹灯、灯箱、道路、广场、桥梁、亮灯工程等照明用电,按照有序用电方案及时调整接线。
(三)高度重视保安措施
为使有序用电工作能安全、顺利地实施,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停电以后的安全应急措施。特别是医疗机构、学校、重要通讯、交通枢纽、重要实验室、公用市政上下水企业、生产易燃易爆或剧毒产品的特殊企业、重要宾馆以及其他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等情况发生的重要用户,必须配备自备电源和非电应急保安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由于不可避免地要启用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势必造成城区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轮流停电。因此,交通管理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证道路的畅通。
(四)加强服务补位工作
供电局要充实和加强“95598”呼叫中心的力量,加强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以用户满意为目标,“耐心、真心、细心、诚心”地接好用户的每个求助电话。要加强电网的运行维护工作,高温高峰期间要确保系统“全出力、全接线、全保护”运行,组织好值班力量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
(五)加强节电工作
以节约用电为重点,在全社会大力推广节约用电新技术、新产品。继续推广照明节电技术,对给水泵、风机、水泥磨机等大电机推广成熟的、节电效果非常明显的变频调速节电技术;对大的电热炉窑、设备等采用新型轻质的耐火保温材料,减少电热损失。对给排水系统,特别是自来水行业的大功率高压电机的变频调速装置节电技术,要加快推广应用力度。
(六)保障燃料供应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各石油经营企业,积极组织柴油货源,保障市场供应,确保各企业、单位自备发电机的发电用油需求。
(七)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
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专门联络通道。区级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全社会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的宣传,及时报道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让电于民”有序用电的各项举措。
四、应急响应
根据用电负荷的分配指标,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按照应急响应自行控制,也可根据辖区内的实际用电情况制订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应急响应及措施如下:
(一) A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5万千瓦以下,启动A级应急响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2、除销售产值前100家企业和连续性生产企业外的其余企业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一开六”。
3、对拖欠电费的用户实施停电。
4、上述措施实施以后仍有电力缺口时,超指标黄灯警告,亮红灯时根据缺口负荷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拉限电。
(二)B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5万至10万千瓦之间或在实施A级响应基础上仍有用电缺口时,启动B级应急响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2、销售产值前100家企业“停一开六”;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其正常用电的平均负荷控制在80%用电负荷;其余生产企业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二开五”。
3、高能耗的水泥、砖瓦、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等企业(含销售产值前100家企业)和设备实行“停二开五”同时避晚峰用电。
4、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道路、广场、桥梁等照明用电控制在50%用电负荷。
5、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单位的空调在早峰、晚峰控制在75%用电负荷。
6、对拖欠电费的用户实施停电。
7、上述措施实施以后仍有电力缺口时,超指标黄灯警告,亮红灯时根据缺口负荷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拉限电。
(三)C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0万至15万千瓦之间或在实施B级响应基础上仍有用电缺口时,启动C级应急响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各错、避峰用户扩大错、避峰范围。
2、销售产值前100家企业“停二开五”;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其正常用电的平均负荷控制在60%用电负荷;其余生产企业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二开五”,但必须实行避晚峰用电。
3、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的空调电梯在早峰、晚峰控制在50%用电负荷。
4、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停止用电。
5、所有道路、广场、桥梁等照明用电控制在25%用电负荷。
6、高能耗的水泥、砖瓦、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等企业(含销售产值前100家企业)和设备一律安排在24:00—次日7:30用电,其余时间段暂停生产。
7、对拖欠电费的用户实施停电。
8、上述措施实施以后仍有电力缺口时,超指标黄灯警告,亮红灯时根据缺口负荷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拉限电。
(四)D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5万至20万千瓦之间或在实施C级响应基础上仍有用电缺口时,启动D级应急响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各错、避峰用户扩大错、避峰范围。
2、销售产值前100家企业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二开五”,但必须实行避晚峰用电。
3、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其正常用电的平均负荷控制在50%用电负荷;其余生产企业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三开四”,但必须实行避晚峰用电。
4、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的空调电梯在早峰、晚峰控制在50%用电负荷。
5、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停止用电。
6、所有道路、广场、桥梁等照明用电控制在25%用电负荷。
7、高能耗的水泥、砖瓦、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等企业(含销售产值前100家企业)和设备一律安排在24:00—次日7:30用电,其余时间段暂停生产。
8、对拖欠电费的用户实施停电。
9、上述措施实施以后仍有电力缺口时,超指标黄灯警告,亮红灯时根据缺口负荷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拉限电。
(五)E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20万千瓦以上或在实施D级响应基础上仍有用电缺口时,启动E级应急响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各错峰用户扩大错峰范围。
2、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其正常用电的平均负荷控制在50%用电负荷;销售产值前100家企业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三开四”;其余生产企业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四开三”,但必须实行避晚峰用电。
3、安排一部分用电大户企业让电检修(时间另行安排)。
4、供电特别紧张时由有序用电办公室通知高能耗企业(含销售产值前100家企业)和设备停产让电。
5、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的空调电梯在早峰、晚峰控制在50%用电负荷。
6、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停止用电。
7、所有道路、广场、桥梁等照明用电控制在25%用电负荷。
8、对拖欠电费的用户实施停电。
9、上述措施实施以后仍有电力缺口时,超指标黄灯警告,亮红灯时根据缺口负荷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拉限电。
(六)紧急事故响应
1、对已安装电力负荷控制装置,对其用电负荷实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对专线供电并已安装负荷控制装置的连续性生产企业,可根据区有序用电办公室核定的控制负荷生产,不执行供电线路轮休制度。
2、当实施E级响应措施后仍缺电严重时,根据情况启用紧急拉电程序(序位表),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区发出紧急情况通告。
五、说明
1、“停一开六”即按供电线路轮休日执行一天厂休日;“停二开五”即按供电线路轮休日当天和前一天执行两天厂休日;“停三开四”即按供电线路轮休日当天和前二天执行三天厂休日;“停四开三”即按供电线路轮休日当天和前三天执行四天厂休日。
2、早峰时间:夏季7:30-11:00、冬季8:00-11:00;晚峰时间:夏季18:00-24:00、冬季16:30-22:00。
3、全区的用电指标按冬、夏、春季进行分配。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能源 电力 有序用电 通知 | |
抄 送: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6年2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