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考核认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613

 

 


转发《关于开展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

单位考核认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考核认定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

单位考核认定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建设信用余杭,打造诚信企业”工程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科学性、公正性,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和省、市工商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近期将开展2005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报认定的范围

凡在我区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从事经营活动二年以上,能认真贯彻落实《合同法》,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并符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要求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这次认定活动。参加“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和续展申请的单位,应当符合《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申报认定的标准

按照《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企业重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信用意识;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企业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履约、合同纠纷处理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本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和续展,省工商局要求统一应用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系统进行测评。企业经过测评并达到相应标准,方可取得相关等级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和续展资格。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测评由省工商局组织,AA级和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测评由杭州市工商局组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续展)资格的评价分数由各认定机关自行确定,测评结果未达到相应标准的不予认定或续展。区工商分局根据杭州市工商局的测评结果认定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三、申报考核的程序

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工作,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信用软件测评,测评与抽查相结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向社会公示等方法进行。

(一)自愿申报A级、AA级、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工商部门,由区工商分局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由区工商分局将申报材料汇总报杭州市工商局。

(二)企业申请认定“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应按要求填报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申报表,并提供两个年度(20042005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上材料除以书面形式提供外,还应按要求将有关数据转为EXCEL格式,并通过电子邮件(hzgshtc@163.com)或直接拷贝形式上报。

(三)相关荣誉称号或受表彰的证书(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表由申报企业自行登陆“杭州工商红盾信息网”(http://www.hzaic.gov.cn)“在线办理/表格下载”或登陆浙江省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zjaic.gov.cn/zjaicweb/)下载。

四、申报考核的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阶段:2006 1 10 日至225

(二)信用软件测评阶段:200631日至315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6316日至430

(四)认定上报阶段:2006530日前完成考核,并将合格单位名单报送杭州市工商局,由杭州市工商局合同处进行重点抽查。

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考核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宣传,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踊跃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称号,对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知名度,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杭州市余杭区诚信示范企业(经营户)评定表彰办法》的规定,“守合同重信用”也是企业和经营者参加我区“诚信示范企业(经营户)”评定表彰的前提条件之一。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考核认定工作,不仅是往年“守重”企业认定工作的延续,更是我区开展“信用余杭”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鼓励企业参与“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认定工作,为今年我区“诚信示范企业(经营户)”评定表彰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认真开展认定考核工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区经发局、外经局等涉经涉外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考核工作。要全面部署,广泛动员,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申报工作。要重视发挥余杭区合同管理协会的作用,有效开展宣传动员及各项服务工作。

(三)严格把关,扎实细致,切实做好考核认定工作。各基层工商部门要按照《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既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又要扎实细致,不漏报、不少报,认真细致地组织好申报、初审工作。有关部门要把这次考核认定作为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区企业的合同法规意识,提升企业的诚信意识;为宣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先进经验提供条件,为申报“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工作打好基础。

 

二OO六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守合同重信用    考核认定    通知

抄 送: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119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347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