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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5]189号
关于开展2005年全区1%人
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2000年以来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浙江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工作的通知》(浙人调领字〔2005〕3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在2005年进行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范围是在临平街道、乔司镇、塘栖镇、仁和镇、良渚镇、闲林镇、径山镇、仓前镇、百丈镇、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五常管委会等11个镇、街道和管委会中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二、调查的内容和时间
本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
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
三、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调查是一次重要的较大规模的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调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已成立了余杭区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此项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人员主要从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口计生局等单位抽调。各抽中镇(街道、管委会)要在8月10日前组建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一览表于8月15日前上报区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区统计局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外来人口等基础资料,配合协调现场登记工作;区人口计生局负责提供人口生育方面的有关数据,协助调查方案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调查宣传和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协调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协调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区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变动等方面的资料;区工商分局负责个体工商户的动员工作;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提供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资料;区教育局负责提供学龄人口中在校学生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区级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3、调查的实施。本次调查工作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6年完成。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调查准备阶段(2005年1月至10月),主要任务是完成样本框资料的整理,抽取有关镇(街道、管委会)、村(居)级样本和调查小区样本,绘制镇(街道、管委会)、村(居)调查小区图,组织开展宣传发动、调查员招聘、业务培训等工作;第二阶段为调查登记阶段(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第三阶段为编码、审核、数据处理、汇总、发布和分析研究阶段(2005年11月16日至2006年)。
四、调查的质量控制和经费保障
凡抽中调查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调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调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各级调查机构和新闻媒体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调查员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人员中选调,有的还要从社会上临时招聘。有关镇(街道、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并加强对调查员的业务培训。
开展调查所需的经费,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附件:抽中镇乡(街道、管委会)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一览表
二ОО五年八月二日
附件:
抽中镇乡(街道、部门)1%人口抽样调查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一览表
填报单位 (盖章)
| 姓名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领导 小组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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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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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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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成员 | 主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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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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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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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民政 人口 调查 通知 | |
抄 送: | 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5年8月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