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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余政办[2006]177号
关于转发余杭区
“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教育局拟订的《余杭区“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第2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日
余杭区“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特制定余杭区“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余杭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尤其是余杭撤市设区以后,余杭教育面向“融入大都市、建设新余杭”的新形势,全面实施“教育五大工程”,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辉煌的业绩,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全民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
(一)各类教育事业全面、快速、协调发展,十五年教育基本普及
幼儿教育管理体制逐步理顺,管理网络逐步健全,全区学前三年入园率已达98.77%,托幼一体化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高中段入学率逐年提高,2005年达95.07%。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加大,“十五” 期间共撤并学校100余所。弱势群体教育受到高度重视,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成人教育继续得到加强,有效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社区教育、民办教育不断壮大。目前,全区拥有杭州市以上示范学校86所,其中省级26所。5所公办普通高中和4所职业高中全部成为省级重点。全区19个镇乡、街道均已跻身省教育强镇行列。4个镇乡、街道成为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乡、街道,5个镇乡、街道成为市学前教育先进镇乡、街道。2002年底,顺利通过省首批教育强区的复查。教育综合实力处于全省上游。
(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素质教育全面推进
扎实推进课程改革。2002年1月,我区被确定为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经过几年努力,课程改革实验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新课程巡礼活动广受好评,阶段性工作得到省课改实验工作评估小组高度评价。成为省首批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验区后,平稳有序地实施改革实验。继续加强德育工作,作为省中小学学生道德教育实验区,德育工作卓有成效。目前,全区建有德育基地22个,拥有市级以上绿色学校13所、文明学校10所。高中教育在继续保持量的增长的同时又有了质的提高,高考成绩逐年稳步上升。
(三) 学校建设速度继续加快,标准化、信息化日益显现
积极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区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格局日益显现。“十五”期间,新建校舍总面积35.05万平方米,占全区校舍总面积的32%,一批农村中小学已成为当地的“亮点”。为期三年、投入约2.2亿元的第一轮高中段学校扩容建设已于2004年完成。第二轮扩容建设也已启动。大力推进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近几年,区、镇乡(街道)两级每年用于教学仪器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经费共达1000多万元。“余杭教育信息网”于2001年底正式开通,“校校通”工程和余杭教育城域网平台建设加速推进。目前全区学校共有计算机10737台,平均10.2人/台,校园网系统53个。全区中小学教学仪器、图书资料、文体设备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学校闭路电视网、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现代化教育设施开始普及。
(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素质提高和专业成长速度加快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逐年提高,小学、初中教师高标率分别达到76.6%和 66.45%,五年提高59.7和43.9个百分点。“十五”期间评选出区名教师18名、名校长5名、教坛新秀584名,认定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648名,有124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适应现代化教育要求的教师队伍已经形成。大力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形成校本培训的“余杭特色”。
(五)民办教育有了突破性进展,多元化办学格局逐渐形成
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学,促进了多元化办学格局的形成。近几年,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了一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投资总额超过3.5亿元。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以名校为龙头,探索多种办学模式,有效利用名校教育资源,满足群众需求,让更多的孩子能在家门口上好学,花不多的钱就能上好学。学校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扎实推进。几年来,全区社会力量投资学校后勤服务的总额达4000余万元。
二、余杭教育新一轮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余杭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矛盾突显期。推进“三大跨越”,建设经济强区、生态城区、文化名区、法治余杭,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既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又为教育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但城市化的推进和三面拱卫杭州的特殊地理位置,使余杭发展面临人口压力大、土地空间有限等紧约束条件的现实困扰。余杭教育发展面临全新的形势:
——国家“科教兴国”战略逐步实施,教育力量日益成为国家实力的表现和可持续发展及强盛的重要支撑系统之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要求,可以预期,我国将从经济大国发展为经济强国,科技大国转为科技强国,教育大国成为教育强国。因此,余杭教育将以此为契机,通过软硬件建设和校园布局调整,不断提高教育水平,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杭州市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余杭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余杭将坚持科学发展、加速融入、开明开放、以人为本、项目带动的原则,采取重大项目带动、开放创新促进、先进文化提升、科学布局引导、加速融入助推和发展环境保障等战略举措,力争到2010年形成“一副三组团”现代化都市新区格局,率先建成文明富庶的小康社会,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扎实基础。随着余杭经济的快速发展,余杭的教育事业既需要培养普通劳动者,又要十分重视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专业人才的培养,更多更好地造就符合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新型人才,以及为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轨提供知识和人才支持。
——杭州主城区域面积较小,随着城市化推进和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临平副城和余杭、塘栖、良渚组团房地产业日趋兴旺,将吸纳主城区人口转移,居住人口增多。加上余杭本身工业的发展,又提供了相当多的就业机会,外来流动人口和务工人员将继续增加。就学人口增长迅猛,人民群众对教育尤其是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
“十五”期间,余杭教育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余杭教育改革和发展还存在着许多新问题,比如:城乡学校之间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等。
三、“十一五”期间余杭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均衡发展、突破重点;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实现余杭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坚持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快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步伐。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扩大各阶段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实现我区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
——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幼儿教育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并将学前教育向低龄化推进。至2007年,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9%以上,学前第四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0%以上;至2010年,适龄儿童均能接受三年以上的学前教育,学前第四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0%以上,所有镇乡、街道都建有公办中心幼儿园,基本形成0-6岁学前教育体系。
——义务教育。继续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使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残疾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能在相对均衡的条件下接受良好的九年义务教育。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以及弱势群体教育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加快实施小班教育,逐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努力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至2007年,优质教育覆盖率达到70%以上;至2010年,优质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普通高中教育。加快全区普通高中“扩容促优”步伐,继续开展各类重点(示范)学校争创活动,不断增加优质普高教育资源的供给总量。高质量、高品质地普及高中段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效率,向高等院校输送更多更好的人才。至2007年,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到98%以上,优质高中招生数达到70%以上;至2010年,全区初中毕业生均能接受高中段教育,优质高中招生数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扎实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办学效益。
——职业教育。坚持面向社会和市场的办学方向,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别是优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至2007年,全区所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基本达到国家、省规定的办学标准,创建1-2个省级示范专业;至2010年,初步构建起适应余杭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建若干个省级先进制造业和先进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
——成人教育。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继续推进农村成人教育发展。大力加强社区教育,努力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区。至2007年,初步构建起社区学院—社区中心—社区学校—市民(村民)学校的社区教育网络;至2010年,全面完善社区教育机制,力争跨入省级先进行列。
四、“十一五”期间余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对策与措施
紧紧围绕我区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目标,以巩固和提升余杭教育强区地位为出发点,全面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育体系完善、教育质量提升和高素质园丁培养等四大任务,着力推进四项工程,努力建立三项保障机制。
(一)四项工程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程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德育放在一切教育工作的首位。不断改进和完善德育工作的机制体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德育课堂教学的方式和途径,加强廉洁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强化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防范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心理、行为有障碍学生的管理和帮教。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
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工作,建立和完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三级课程管理体系,扎实开展高中新课程改革。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的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切实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与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推进城乡课改同步前进,规范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强化综合实践活动,稳定推进小班化教育。
2、全面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规划(2005-2015年),加快教育资源的整合。根据城市化的推进和我区“一副三组团”的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适应城市化进程、结构合理、效益较高的全区学校布局规划。按照“高中向城区(组团)发展、初中向中心镇集中、小学向集镇集中、幼儿园向中心村(社区)集中、新增教育资源向城镇集中”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规划,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扩大中心城镇的基础教育资源。根据城市化进程中人口集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增加、小班化教育逐步实施、普职教协调发展等因素,努力拓展基础教育的发展空间。调整后闲置的校产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置换,校产置换所得资金全部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
加快实施“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创建工作。根据“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完善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试行)》等要求,认真做好新建、改建学校的建设规划,努力做到布局合理、结构安全、环境优美、设施齐全。至2010年,全区标准化学校数达到85%以上。继续实施教育帮扶工程,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向经济欠发达乡镇和薄弱学校倾斜,逐步缩小区域及校际差距。继续推进杭州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创建工作,根据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争创规划,落实争创措施,全面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
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手段,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力争2007年底完成“校校通”工程,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快完小以上学校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配备,启动学校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代教学设备,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充分利用名师、名校资源,有计划地加强实用教学软件的开发和利用。
3、全面实施人才高地工程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育人意识,增强教师终身学习的积极性,促使教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创新精神,具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的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主动、积极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工作。健全师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每年不少于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教师教育专项资金,并逐步提高比例,保证教师教育的需要。把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从学历补偿教育转到教师专业成长上来。建设开放式的教师教育网络和教师教育管理机制,按照课程改革的先进理念,通过网络互动、教科研一体、校本教研、校本培训、自我提高等方法,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全员教师教育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积极打造名师名校长队伍。至2010年,全区要达到骨干教师1600名,学科带头人200名,名师名校长50名,省特级教师12名。建立名师名校长培养的长效机制,设立名优教师奖励基金,完善评选表彰制度,继续做好各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工作。加大招师引智力度,制定名优教师引进优惠政策,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解决紧缺人才问题。
进一步落实和改善教师待遇,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要求,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教师工资由财政统发制度,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采取有力举措,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重点改善农村教师的待遇,完善和提高农村和山区教师特殊津贴,缩小城乡教师收入的差距。切实解决教师“住房难”问题,落实货币化房改政策,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师经济适用房,用于解决住房困难的优秀骨干教师和外地引进优秀教师的住房问题。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以“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教职工全员聘任(用)制度,优化教师队伍。改进和完善分配制度,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搞活奖金、津贴的分配形式,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实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
4、全面实施教育创新工程
创新办学体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办学体制多元化的探索,鼓励和支持各类民办学校的发展,重点扶持高质量的民办高中和体现教育公平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发展。设立民办学校发展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举办者实行奖励。积极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推进优质教育的普及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
创新内部管理体制。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学校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建设“精简、高效、透明、统一”的学校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创新投资体系。完善和巩固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各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投入机制,不断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努力实行办学主体多元化,扎实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吸引社会力量投资或由学校通过银行贷款等形式兴建学生公寓等后勤服务设施。
创新教育评估体系。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的专业化水平。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建立并实行区政府对镇乡、街道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完善镇乡、街道年度教育综合办学水平评估工作,促进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对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建立教育督导公告制度,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性。
(二)三项保障机制
1、建立全面落实教育战略重点地位的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工作的领导。实行教育发展领导责任制,基础教育的发展情况列入对镇乡、街道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将确保教师工资、中小学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建设经费等教育投入的情况,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的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建立行政激励机制,促进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区与镇乡(街道)两级教育工作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乡镇(街道)教育督导评估制等激励机制。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教育部门一起,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基础教育发展的合力,共同研究和解决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责任和意识。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教育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逐步把教育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2、建立确保教育经费有较大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
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在坚持分级办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加大统筹城乡教育力度。进一步落实区、镇乡(街道)两级对基础教育的管理职责和经费投入职能,保障教育发展的正常投入。
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十一五”期间,继续执行区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的政策。合理制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中小学公用经费资金由区、镇乡(街道)两级预算安排,力争到2010年,达到小学300元/生•年,初中400元/生•年。依法征足用好城乡教育和地方教育附加,并继续加大区级统筹力度。区财政每年超收部分,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
多渠道筹措经费投入教育基本建设。学校的校舍建设、维修和设备添置,所需经费单独列入财政预算,由区、镇乡(街道)足额安排,并做到逐年增长。确保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落实,及时兑现转移支付。盘活闲置教育资源,通过撤、并后出让旧学校用地,其土地出让金应专项用于新学校建设。
积极实行各项有利于增加教育投入的政策。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充分考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优先发展的原则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规划论证、项目审批过程中,优先安排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民办学校和面向成人及青少年的校外教育机构等建设给予有关优惠政策。继续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对应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中小学校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对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投资,减免所得税收。各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信用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支持学校建设,并为学校提供高效方便的信贷、结算、咨询等综合服务。财政部门根据财力,安排贴息资金,支持教育贷款,发展教育事业。
3、建立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环境保障机制
继续贯彻落实《中小学实施全面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镇乡政府和有关政府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全方位实施。区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挥其功能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工青妇、社会团体、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重视德育工作,齐抓共管,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社会各方面凡适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地、设施,免费或优惠对学生开放。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正确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人才成长之路,不断地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净化校园文化,创建安全文明学校,确保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激励全社会更好地关心、支持教育,更多地关心下一代成长。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的作用,采用各种方式和形式宣传教育,宣传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意义,全力推进余杭教育现代化进程。
主题词:教育 发展 规划 通知 | |
抄 送: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06年8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