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经发局、财政局拟定的《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操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操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设立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对象和条件
1.使用对象暂定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而造成无法向银行转贷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成长性良好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在余杭区内银行的贷款转贷,经贷款行审核,符合转贷条件并由贷款行出具转贷承诺书。
3.单笔贷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小于300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由区财政局、经发局和人行余杭支行共同审批)。
二、资金规模
区政府设立总规模为1亿元的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
三、运转周期
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的运转周期暂定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四、部门职责
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由区经发局、财政局和人行余杭支行、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管理。区经发局负责申请企业条件初审把关;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和审批,并委托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运作;人行余杭支行负责监督在余杭的银行及保证资金封闭运行安全。
五、使用期限及费用
企业使用还贷周转应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照同期银行半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一次性定额向企业收取费用;使用还贷周转应急专项资金超过约定天数的,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按实际使用天数收取费用,并按每天0.5‰加收罚息。
六、具体程序
1.企业在贷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区经发局提出申请,由区经发局对企业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所在镇乡(街道)、开发区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人行余杭支行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2.人行余杭支行联络相关贷款银行,由贷款行出具转贷承诺书,并保证还贷周转应急资金进入企业贷款账户后,实时扣款以及下放贷款资金,实时划拨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准备完毕后,由人行余杭支行核实并告知区经发局、财政局,经会审同意后,由区经发局报区政府批准后,由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企业签订借款协议书。
4.企业同时开具贷款资金还款票据(简称票据一)和转贷后归还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本金及费用的票据(简称票据二),并上交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借款协议书向企业开具票据(简称票据三);由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票据一》、《票据三》交至贷款银行。
5.贷款银行根据《票据一》、《票据三》及时办理完企业还贷手续,确保还贷周转应急资金进入企业贷款账户并实时扣款,并提前通知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贷资金放贷时间。
6.收到贷款银行放贷通知后,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票据二》送至贷款银行,放贷资金下达企业贷款账户的同时,将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本金及费用实时划拨至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七、监督事项
人行余杭支行要全过程监督资金流转情况,确保资金运转安全。一旦由于企业或银行因素导致转贷未成功或政府还贷周转应急资金无法及时收回的,区政府和人行余杭支行将追究企业及银行的相关责任。资金运转周期结束后,由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区财政局及时办理应急资金结算手续。
八、工作要求
1.区经发局、财政局和人行余杭支行、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共同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各贷款银行出具转贷承诺书要银行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保证资金封闭运行安全。
3.申请企业在申请事由及承诺中要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无职工欠薪、无经济诉讼等作明确表述,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所在镇乡政府证明。
附件:
1.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使用申请表
2.企业贷款转贷承诺书
3.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资金借款协议书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企业名称 | |||
企业地址 | | ||
法人代表 | | 税务登记证号 | |
申请金额 | | 贷款银行 | |
申请余杭区还贷周转应急专项资金事由及承诺: 企业法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当地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经济发展局审核意见: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人民银行余杭支行审核意见: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政府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