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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余杭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9年余杭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9年余杭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0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 周年,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元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实施“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2009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项目建设行动年”重大部署,突出“关注民生”这一重点,强化落实监管责任, 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平安余杭”和“法治余杭”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切实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夯实食品安全基层组织基础。探索在乡镇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站(或中心),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作为乡镇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抓手,协助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村(社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建设,整合各有关监管部门设立的监督员、协管员、联络员,实行“多员合一”,突出食品安全协管职责,逐步推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报酬,提升群众监督员食品安全意识和开展社会监督的能力,切实打造一支有组织、常态化的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
  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浙江省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行政问责暂行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综合评价、考核体系,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镇乡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继续加大区对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对所属村(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推动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保障投入,切实做好各项目标任务和责任的分解落实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热点难点和媒体曝光问题等开展督察暗访,通过督察督办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监管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活动要以乳制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饮食小摊点为重点对象。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行业潜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认真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依法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猪肉质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坚决制止违法使用农药、兽(渔)药行为。
  1.强化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重大动植物疫病监管监测体系,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100%。组织实施产业提升行动,大力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改造。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育一批品牌产品,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指导和监督“三品”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基地,建立生产记录,开展质量自检,上市销售时按规定出具产地证明、质量证明。
  2.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市场管理。抓好新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全面开展屠宰企业的审核换发证工作,有序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规范化建设,整合撤并 3—4 家小型屠宰场点。进一步落实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健全和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可追溯制度,加快建立屠宰企业监管档案和信用记录。认真开展全省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加快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3.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快建立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企业生产许可管理,严格发证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把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关。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形成企业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记录。加快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力度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按照“一厂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五种模式”整合取证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4.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全面清理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坚持依法许可和登记注册。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区,确保监管执法到位。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督和分类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电子台帐,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落实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协议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大对退市食品的跟踪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食品市场监管机制、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食品市场社会监督机制和食品市场预警应急处置机制。狠抓 “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巩固在80%以上,继续做好星级放心店建设工作,引导农村食杂店向“万村放心店”工程的示范店转化提升,推进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中小学校延伸。积极鼓励连锁龙头企业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农村商业网点建设作为政府、村集体公共投资的可行性。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全年完成 18 家改造提升目标任务,创建绿色农贸市场5家。
  5.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监管。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加强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进一步组织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分级指南,对所有餐饮业、食堂等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和再评估。加强对农村、学校和重大活动食品保障工作的督察和指导,加强企业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组织培训乡村厨师。同时积极开展小餐饮行业专项整治。
三、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抓手,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在首批示范镇乡(街道)创建目标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适时启动其他镇乡(街道)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八小”行业管理示范街(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扩大示范效应。
  四、努力完善食品安全监测评估、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
  认真总结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经验教训,继续开展食品行业不安全因素排查摸底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加大对重点品种和高风险食品的监测评估力度,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的检测评价,进一步扩大检测评价的品种数和覆盖面,探索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的监控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力求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和共享,做好食品安全监测数据收集、分析,组织编制《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积极参与《余杭区民生指数研究报告》。完善建立“监督抽检、评价抽验和企业自检”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鼓励发展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加强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加强预案的宣教、培训工作,提高实战能力。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五、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认真抓好保健食品各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品市场准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标准。严格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加强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开展生产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加大市场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产品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日常监管,加大监测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开展以讲座形式聚众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保健食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水平。
  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贯《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积极推行中小学生饮食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饮食营养知识。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经验,充分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的作用,结合平安和谐创建,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引导食品相关行业中介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
  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违禁投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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