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组团、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生态办拟订的《2011年余杭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2011年余杭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调查工作方案
雨污分流是将污水与雨水分开排放,使污水能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洁净的雨水能进入地面水系,避免由于污雨水合流导致水系污染。实施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既可以减轻污水处理厂的压力,又可以降低地面水系污染,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区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部分镇乡对辖区可纳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调查不够详细,在上报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时有所保留,造成在可纳管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未彻底实施雨污分流;部分已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企事业单位分流不够彻底,雨污管网间还相互贯通,部分污水进入雨水管网流入河道等问题。根据杭州市“创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5%)、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全区污水集中处理率≥80%)工作指标的要求,按照临平城区与规划红线范围内污水管网全覆盖的要求,为彻底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切实做好我区“十二五”减排的基础数据摸底工作,特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调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区各镇乡、街道、开发区污水管道(包括主干管与支管)已覆盖范围与2011年截污纳管计划新增污水管网覆盖范围。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2011年1月20日—2011年2月15日):区建设局与区城建集团(水务公司)对照污水管网涉及范围、已纳管企事业名单及区域内用水单位名单,理出已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企事业单位名单与尚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对照2011年截污纳管计划新增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及区域内用水单位名单,列出2011年雨污分流改造企事业单位名单,报区减排办(设在区环保局)与区截污纳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
2.第二阶段(2011年2月16日—2011年2月28日):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城建集团(水务公司)与当地镇乡(街道、开发区)对已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企事业单位与尚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企事业单位逐一上门进行核查,确认已实施雨污分流的企事业单位改造是否彻底,尚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企事业单位是否在管网覆盖范围之内。
3.第三阶段(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15日):区环保局与区建设局拟订全区2011年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提交给区政府研究明确。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开发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雨污分流改造调查工作作为今后改善环境质量、落实减排任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组织实施。
2. 对照要求,认真调查。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开发区要按照方案要求,规范开展调查工作。要坚持现场查验,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务必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明确责任,确保完成。本次雨污分流改造调查工作将纳入2011年生态目标责任制考核,调查结果将作为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与考核的依据之一;同时,下一阶段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将采取属地管理的方式进行。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务必明确责任,认真扎实地开展好每一阶段的工作,确保雨污分流改造调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