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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明余杭创建试行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组团、余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文明余杭”创建试行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8日






  “文明余杭”创建试行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有关精神,以及省委关于“打造生态浙江”和市委关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战略部署,巩固和扩大“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快我区构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整体推进的文明体系建设进程,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实施“六大发展战略”的目标要求,从我区实际出发,现就开展“文明余杭”创建提出如下方案:
  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为指引,加快构建“五大文明”整体推进的“文明余杭”创建格局
  (一)指导思想
  开展“文明余杭”创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在科学发展中建设文明、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体现文明、在社会和谐中发展文明、在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中展现文明”的理念,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围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实施“六大发展战略”的要求,整体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大文明”体系建设,以打造“八大环境”为重点,与第二轮“清洁绿化健康文明”行动和“国家级生态区”、“浙江省森林城市”、“浙江省卫生强区”等创建活动相结合,着力提高城市的功能文明、形态文明和市民的素质文明,着力打造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之洲”。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若干年的不懈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首创并发布综合“文明指数”,初步建成与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整体推进、统筹发展,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文明余杭”。
  2.三年行动目标
  2010年:建立“文明余杭”创建的组织领导体系、目标责任体系和量化测评体系。选择临平·东湖街道、余杭镇、百丈镇和公交、出租车行业作为镇乡(街道)及“窗口”行业的试点单位(行业),开展“文明余杭”创建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启动“文明余杭”创建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其中干部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和勤廉余杭“九大机制”初步建成;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量化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不断健全;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民主民生”战略深入实施,“7+X”难题得到有效破解;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得以有效落实;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区建设、“浙江省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和“清洁绿化健康文明”第二轮提升行动。
  2011年:启动全区面上“文明余杭”创建工作,活动成效明显。其中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城区建设进一步深入,勤廉余杭“九大机制”建设初见成效;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更加完善,“法治余杭”指数比2010年明显提高;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基本成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城市化建设进一步加快,“数字城管”向重点乡镇拓展,生活环境品质有效提升;初步建成立体式公共安全防控网络,社会环境更加平安和谐;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区和“浙江省森林城市”创建标准。“五大文明”整体推进的“大文明”体系初步构建。
  2012年:“文明余杭”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其中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城区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法治环境更加民主公正,基本实现区域法治化目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市场环境更加规范守信;开明开放、充满活力、适宜创新、文明和谐的文化名区初步建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保障和医疗公共卫生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生活环境更加合适便利;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社会环境更加安全稳定;全面实现国家级生态区和“浙江省森林城市”创建目标,全面完成“清洁绿化健康文明”第二轮行动各项任务,环境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基本建成“五大文明”整体推进的“大文明”体系。
  (三)工作原则
  坚持促进发展。始终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首要标准,全面贯彻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要求,深入实施“六大发展战略”的部署,确保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与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整体推进。
  坚持共建共享。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创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创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创建第一标准,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性”,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吸引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文明余杭”创建中来,将“文明余杭”创建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坚持城乡统筹。始终把统筹发展作为推进文明创建向“高度、广度、深度”延伸的重要引擎,扎实开展“文明余杭”创建,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注重以城带乡,以镇促村,镇村联动,城乡共进,全面提升,提高全区文明程度和城乡市民综合素质。
  坚持整体推进。立足于构建“大文明”格局,结合“国家级生态区”、“浙江省森林城市”、“浙江省卫生强区”、“清洁绿化健康文明”第二轮行动和“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等创建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形成配合密切、各展所长、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二、以着力推进“八大环境”建设为重点,整体提升“文明余杭”创建的质量和水平
  (一)深化“三力提升”活动,全面推进“美丽洲先锋”争先创优活动和“勤廉余杭”九大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和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着力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三)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和服务承诺机制,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工作。深化“窗口”行业服务的规范性建设,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满意度,着力营造诚实可信的市场环境。
  (四)优化公共教育资源,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和市民科普活动,不断推进我区教育、科学及文化事业,整体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五)大力开展网吧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网络环境,加大对出版物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努力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文化作品和文化服务,着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六)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快公共服务、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等方面改革步伐,逐步完善符合区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收入分配合理化、人居生活品质化,着力营造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七)完善和健全打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平安余杭”创建成果,改善社会治安,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以国家级生态区、浙江省森林城市创建为载体,落实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和第二轮“清洁绿化健康文明”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着力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九)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创建管理,建立健全“文明余杭”创建的动员、管理、监督和投入机制,着力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三、以开展“文明指数”测评为抓手,全面量化“文明余杭”创建目标责任体系
  以“文明指数”测评作为“文明余杭”创建的重要抓手,并以此来衡量工作实绩。从2011年起,将“文明余杭”创建“八大环境”的指标要求,量化分解到各部门及镇乡街道,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每年对“八大环境”指标进行量化测评,结合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社会公共文明”的实地考察情况,以及“市民满意度”的入户调查情况,产生各镇乡、街道和“窗口”行业的“文明指数”,并在此基础上,最终产生区本级的“综合文明指数”。
  (一)测评范围
  “文明余杭”创建量化测评主要面向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为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
  第二层面为23个重点“窗口”行业,包括医院、大型零售商店(超市)、农贸市场、银行、宾馆(饭店)、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华数电视、工商、地税、国税、公安派出所、交警、行政服务中心、公交(车站、站点)、出租车、小区物业、旅游景点(公园);
  第三层面为区本级。
  (二)测评形式
  “八大环境”和“创建活动”指标完成情况,在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区级机关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由各创建专项组采取材料审阅的形式开展测评。
“社会公共文明状况”,由区创建办组织综合测评小组,以随机抽取考察点的方式,对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以及“窗口”行业组织开展实地测评,一年不少于2次(其中至少一次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负责实施)。
  “市民满意度”调查,由区创建办负责,采取市民随机问卷调查形式,开展测评。
  (三)指数合成
  1.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 “文明指数”:由“八大环境”和“创建活动”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共文明状况” (取几次测评的平均值)、“市民满意度”三部分组成,按4:4:2的权重合成。
  2.“窗口”行业“文明指数”:由“窗口”行业主管部门当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社会公共文明状况”(取几次测评的平均值)、“市民满意度”三部分组成,按4:4:2的权重合成。
  3.区本级“综合文明指数”:区本级“八大环境”和“创建活动”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共文明状况”(取几次测评的平均值)、“市民满意度”,按6:2:2的比例合成一个基本分值;然后,将基本分值与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文明指数”的平均值、各“窗口”行业“文明指数”的平均值,按算术平均的方式得出最终分值,即当年度的区本级“综合文明指数”。
  (五)“文明指数”运用
  1.指数分析:通过对“文明指数”测评结果的数据分析,全面衡量余杭文明建设工作实效,同时就“文明余杭”创建中的不足,开展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从而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2.排名公示: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窗口”行业的“文明指数”在区级媒体上予以排名公示。
  3.考评挂钩: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年度综合考评与“文明指数”挂钩,综合考评最终得分由“文明指数”作为系数计算产生。具体某个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的计分公式为:[“文明指数”÷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文明指数”平均值]×区效能考评办考评分=最终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窗口”行业“文明指数”在后三位的主管部门,原则上不能评为综合考评优胜单位。
  4.命名表彰: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 “文明指数”排名前3位的单位,命名为当年度“示范文明镇乡(或示范文明街道、示范文明开发区)”。“窗口”行业“文明指数”排名前3位的单位,命名为当年度“示范文明行业”。 
  四、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体系为保障,推进“文明余杭”创建活动持续深入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文明余杭”创建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制定明确的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年研究、部署“文明余杭”创建的各项工作,结合“国家级生态区”、“浙江省森林城市”、“浙江省卫生强区”、“清洁绿化健康文明”第二轮行动和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等创建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9个专项组,具体负责“文明余杭”创建相关工作的组织、部署、开展以及考评工作。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和各“窗口”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健全组织机构,结合自身职责,切实履行职能,把“文明余杭”创建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同中心工作、行业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紧密联系,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发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到“文明余杭”创建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氛围。积极组织开展文明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文明单位(行业)、文明家庭、文明工地等文明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挖掘、培育和树立一批基层创建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文明余杭”创建向规范化、优质化、长效化方向发展。
  (三)完善投入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文明余杭”创建投入机制,本着“利于人员组织、便于工作开展”的宗旨,充分调动和吸引全社会参与“文明余杭”创建,形成“大文明”创建格局,不断提高全区文明程度。在对“文明余杭”创建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的同时,对创建国家、省、市和区级文明系列先进的镇乡(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对创建国家、省、市和区级文明系列先进的镇乡(街道)、村(社区)分别给予12万、9万、6万和3万的配套奖励。对于创建区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配套。

  附件:“文明余杭”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文明余杭”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

指标

名称

内容

相关要求及标准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考核方式

Ⅰ-1

Ⅱ-1

深入开展三力提升活动

Ⅲ-1

开展学习力提升活动

1)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坚持理论学习,确保中心组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撰写调研报告1篇以上

区委宣传部

有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材料

审阅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继续采取“美丽洲大讲堂”、“机关干部大讲堂”、理论宣讲团等多种形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市委党校余杭分校

 

材料

审阅

Ⅲ-2

开展创新力提升活动

3)开展创新课题项目招标、党政创新工作申报评比活动、“金点子”征集活动

4)探索建立完备的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创新工作考核的体制机制,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区三力办

区委(办)

材料

审阅

Ⅲ-3

开展执行力提升活动

5)推进党务政务项目化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的立体化、全覆盖,推动党务政务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6)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五大重点领域执行过程、结果的监督,建立工作交办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制、督查通报制、建议整改制、奖惩问责制

7)健全考评奖惩体系,严格考评结果应用,构建干部执行力评价体系,发挥考评对干部提升执行力的导向作用

区三力办

区效能考评办

材料

审阅

Ⅱ-2

创先争优活动

Ⅲ-4

开展“美丽洲先锋”创先争优活动

8)有活动实施方案、计划

9)按照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标准,开展“五个方面”创先争优活动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材料

审阅

Ⅰ-1

Ⅱ-3

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

Ⅲ-5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10)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区纪委监察局

 

材料

审阅

Ⅲ-6

推进电子政务和“数字监察”建设

11)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行政审批系统建设

12)完成“两家两中心”建设,实现网上行政管理“数字监察”全覆盖,电子政务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区纪委监察局

 

材料

审阅

13)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开展领导下访约访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继续做好区长电话、“网上12345”和在线访谈等工作,畅通为民服务、市民诉求的渠道

区信访局

 

材料

审阅

Ⅲ-7

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监督

14)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15)政府部门、执法单位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6)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群众上访、投诉问题答复处理率达95%以上(含)

区纪委监察局

 

材料

审阅

17)群众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满意度高于94%

区创建办

 

问卷

调查

Ⅲ-8

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

18)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各级政府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

 

材料

审阅

19)群众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满意度高于80%,对政府诚信满意率高于94%

区创建办

 

问卷

调查

Ⅱ-4

勤廉余杭建设

 

Ⅲ-9

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20)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工作举措,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无因违纪或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1)倡导领导干部“走进基层、破解难题”,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22)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实施对项目立项、招投标、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等重点环节的同步监管,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区纪委监察局

 

材料

审阅

 

 

Ⅰ-1

Ⅱ-4

深入开展勤廉余杭建设

Ⅲ-9

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区纪委监察局

 

材料

审阅

23)开展“百村审计”活动,推行财务收支流水帐公开制度,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2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25)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公平高效、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区纪委监察局

 

材料

审阅

26)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高于90%,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高于90%

区创建办

 

问卷

调查

Ⅰ-2

Ⅱ-5

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Ⅲ-10

法制宣传教育

27)积极组织实施“五五”、“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继续做好“法律六进两延伸”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确保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高于80%

28)继续做好公务员、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学习工作

区司法局

 

材料

审阅

Ⅰ-2

Ⅱ-6

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

 

Ⅲ-11

法律援助与服务

29)完善联合调委会“一会五中心”组织机制,全面有序推行“和事佬”协会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规范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以奖代补”等机制

30)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试行“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管理”,深化“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工作,设立法院立案大厅“法律援助站”,实施法律援助“点援制”

区司法局

 

材料

审阅

31)困难、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率达到100%,群众对12348法律援助渠道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区创建办

 

问卷

调查

Ⅱ-7

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Ⅲ-12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2)建立健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协调机制和应急方案,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

33)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杜绝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区总工会

区司法局

材料

审阅

Ⅲ-13

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

34)发挥妇女维权机构的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做到男女就业机会公平,男女同工同酬

35)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36)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低于2起/万户

区司法局

区关工委、区妇联、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

材料

审阅

Ⅲ-14

残疾人权益保护

37)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投诉率低于1.5起/万户。

区司法局

区残联

材料

审阅

Ⅱ-8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Ⅲ-15

加强村(居)委会自身建设

38)办公场所面积及办公设备能达到相关标准,建有“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大厅

39)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培训、考核等机制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材料

审阅

Ⅰ-2

Ⅱ-8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Ⅲ-16

民主建设与管理

 

40)健全村(居)班子成员竞职承诺、辞职承诺的“双承诺”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民主公开、民主管理等“四民主”制度,不断提升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能力

41)民主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2)村(居)务、财务公开规范、全面、真实,按规定时间、内容、方式、程序及时进行公开,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材料

审阅

43)村(居)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区创建办

 

问卷

调查

Ⅰ-3

Ⅱ-9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Ⅲ-17

信用体系建设

44)加强诚信主题教育,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45)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和企业“诚信档案”,健全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

46)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征信系统

区工商分局

 

材料

审阅

Ⅲ-18

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47)积极组织参加“诚信守法企业”、“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措施具体,社会影响大

区贸易局

 

材料

审阅

Ⅱ-10

加强市场监管

Ⅲ-19

市场创建

48)积极开展“最佳最差农贸市场”评比活动,辖区内农贸市场在“最佳最差”评比活动中,年度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

区贸易局

 

材料

审阅

Ⅰ-3

Ⅱ-10

加强市场监管

Ⅲ-20

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

49)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投诉与处理机制和打击走私贩私的举报机制,投诉处理率达95%以上

50)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辖区内无发生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无集中性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窝点和市场

 

区工商分局

区贸易局、区质监局

材料

审阅

Ⅲ-21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51)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

52)对公务人员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53)无照经营率小于5%

区工商分局

区贸易局

材料

审阅

54)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

区创建办

 

实地

考察

Ⅱ-11

窗口行业规范化

Ⅲ-22

“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建设

 

55)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扎实推进医院、学校等重点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

56)加强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从业人员文明礼仪教育

区创建办

 

 

实地

考察

 

57)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内外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投诉处理率达95%以上

Ⅲ-23

行风满意度

58)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大于89%

问卷

调查

Ⅰ-4

 

Ⅱ-1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Ⅲ-2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

59)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经常性地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区文明办

有关单位、各镇乡街道

材料

审阅

Ⅲ-25

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60)分年度分重点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五星红旗升起来”、“红色之旅”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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