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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市民之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建立“网上市民之家”、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建设“市民之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2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构建,加快“勤廉余杭”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报告、区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建设“两家两中心”即组建“市民之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建立“网上市民之家”、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重大部署。为顺利推进“两家两中心”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勤廉余杭”和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之洲”的目标,以组建“市民之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 建立“网上市民之家”、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进一步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为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
  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两家两中心”建设与自身建设相结合,增强“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自觉服从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努力创造条件完成各自任务。同时,要克服本位主义,与其他部门、镇乡(街道)共享建设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
  围绕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和提供优质办事服务,以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点”,实现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区各有关部门及镇乡(街道)、社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有机结合,加强面上推广。
  (三)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相互推动的原则。
  以“线上”为目标,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市民之家”、“网上阳光权力运行系统”,同时带动“线下”服务的升级换代。
  (四)坚持服务市民与服务投资者相结合的原则。
  以服务市民为优先目标,把最好的场所、最优秀的人员用于直接为市民提供服务,同时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审批环节,做好服务投资者的文章。
  (五)坚持“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相结合的原则。
  在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强势推进的同时,通过技术、服务外包等形式,调动广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和协会参与“两家两中心”建设的积极性。
  三、具体工作
  (一)组建“市民之家”。
  “市民之家”的功能定位是两个窗口、三个平台,即要将市民之家建设成为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窗口,成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位一体”互动的窗口,成为方便市民的办事平台、政社和谐的互动平台、关注民生的资讯平台。当前要重点抓好办事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各进驻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沟通协商,尽快落实相关进驻事项和工作人员,抓紧开展平台的功能布局和设计装修,确保“市民之家”10月份正式启用。
  具体任务:一是方便办事。通过集中一批办事部门整体进驻或设立办事点的方式,形成面向市民、满足区域、覆盖全区的为市民提供审批、登记、服务事项的办事平台。窗口审批事项主要有:房屋、土地产权登记,契税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劳动保障、医疗保险办理等。二是政社互动。通过市民会堂、宣传长廊、培训中心、多媒体交流中心等,开展政府与民众的互动活动。三是民生资讯。主要提供政务公开、公共事务公开、权力阳光运行、自助档案、政策资料等各类资讯服务。四是配套服务。主要提供银行、商务中心、茶座咖啡吧、自助上网、票务等便民配套服务。五是工作安排。首先是平台建设。抓紧开展平台的功能布局和设计装修,做好进驻单位、窗口设置、人员安排等工作。其次是平台的运行及管理。主要是做好对进驻单位的管理、考核、效能监督及投诉处理工作,完成相关社会资源、资讯的引入整合和各类创新服务的协调工作。各进驻单位要共同参与“市民之家”的运行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做好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收费、统一着装、统一考核等工作。再次是网络支撑。制定信息化建设专项方案,统筹解决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网上审批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问题。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建设局、国土余杭分局、区供电局、区信息中心、杭州公积金中心余杭分中心、区城建集团、区公安分局、区电信分公司、华数电视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等。
  (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功能。
  进一步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推进机关内部职能整合,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功能,不断提升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1.提高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86号)和《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的意见》(市委办〔2008〕11号)精神,结合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部门审批职能整合工作,以“两家两中心”建设为契机,通过集中整合方式,将与投资项目审批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成建制集中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提高进驻单位和审批事项的集中度,并力争使集中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达到我区行政许可、非许可事项总数的80%以上。
  2.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通过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强化并联审批,实行部门联动和网上审批,建立关联事项“一门式”、“一站式”服务等途径,实现审批效率大提速。2010年底,初步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条龙”、工商注册登记“一条龙”、房产三证办理“一条龙”的审批服务新格局。
  3.加强公共资源统一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8〕427号)要求,逐步建立“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管机制,促进交易的规范、有序、公平、透明。积极配合筹建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并认真做好专家库的使用管理工作。制定出台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不断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规范交易行为。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统一的保证金专户,并认真做好账户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安全监管局、区经发局、区外经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局、区建设局、区林水局、区交通局、国土余杭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贸易局、区城管办、区人防办、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区公安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余杭分局、质监余杭分局、区气象局、区烟草局、区盐务局等。
  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信息中心。
  (三)建立“网上市民之家”。
  1.网上办事平台。为市民提供审批、登记、办证、咨询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
  具体任务:一是建立“市民之家”网站,并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链接。二是开通网上办事、查询功能。将“市民之家”所有涉及部门已开通的外网查询、表格下载、网上预审、网上办事等功能,整合链接到“网上市民之家”。公布“市民之家”所有事项的办事流程、报审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指南、投诉电话等。三是对目前尚未实现网上办事、查询的事项,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开通计划并督促其尽快实施。 
  2.网上资讯平台。为市民在网上参政议政、相互学习、自娱自乐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平台。
具体任务:开通网上资讯查询功能,收集整理政府公开信息、便民信息、政策解读和开放档案等资讯,方便市民及时了解与其生活、工作、学习相关的各类资讯。
  3.网上互动平台。为市民提供政务信息、生活信息的网上自助查询和在线咨询平台。
  具体任务:7月底前完成对各类政务公开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公开档案信息等资讯的收集整理,并在“网上市民之家”集中展示各类资讯网上查询功能。
  责任单位: 区信息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法制办、区发改局(物价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国土余杭分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杭州公积金中心余杭分中心、区供电局、区档案局、区城建集团、区电信分公司、华数电视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等。
  (四)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
  “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打造目标是要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监督”,通过网络实现公众与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政务活动。一期目标为:初步建成网上审批系统。建立区级审批部门内审网上审批系统;按照“网上网下相统一”的要求,改造升级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完善外网网上预审、表格下载、咨询查询功能;实现审批结果外网查询和公示,逐步推行审批受理、补件、结果自动通知服务。二期目标为:实现网上审批部门全覆盖并向基层延伸。按照权力阳光运行的要求,将区级审批事项基本纳入“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审批远程受理(预审)制度,并将部门审批事项通过“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向组团行政服务中心和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延伸,实现业主和市民办事不出组团、镇乡(街道),有条件的地方办事不出社区(村)。三期目标为:开通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功能。一是推进电子报件应用。积极开展电子报件在行政审批中的推广和应用,进行电子报件试点工作,然后结合试点情况,总结试点经验,解决相关问题,稳步推进电子报件工作深入开展。2010年8—12月基本完成软件开发,并对部分审批事项试行电子报件。二是建立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手机、市民卡、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等多种认证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对“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申报者身份的统一认证,确保网上申报的严肃性、真实性。通过“网上行政服务中心”自身数据积累和积极创造条件与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逐步建立“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基础数据库和统一身份认证平台。2010年底,在相关部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立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计划。
  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扩大试点范围。要认真总结推广前一阶段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试点经验,在建设、劳保、城管三家单位的基础上,将第二批试点范围扩大至发改、国土、环保、人防、消防、交警、质监、经发、外经、卫生、贸易、财政(地税)、民政、工商等部门,力争2010年底前完成权力阳光电子政务建设系统的升级改造,完成“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第一阶段建设任务。二是推进机关内部职能整合。职能整合(职能归并)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网上审批的基础性条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实施。三是制定信息标准。首先是根据部门权力事项清理结果,对各类审批项目的基本信息、附件信息以及数据交换信息等制定标准与规范,推进“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数据的标准化建设,提高数据交换能力,降低数据维护成本,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其次是在部门权力事项清理、网上运行流程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网上服务流程,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将面向企业和个人服务的全部审批事项集中至“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通过统一的网上服务窗口为企业和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审批和服务。四是推行电子报件。按照《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的意见》(市委办〔2008〕11号)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审批的电子报件,制定电子报件的标准、格式及规范,实现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化,并结合电子印章和电子证书的使用,逐步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首先是确定电子报件应用范围。在试点部门的部分审批事项中试行电子报件,然后逐步推广电子报件试点范围。其次是强化电子报件基础保障。采用科学高效的数据传输方式,提高工程图纸上传的速度,减少窗口人员上传等待时间,优化数据存储结构与数据交换机制,提高数据在各部门之间的共享能力,最大限度的挖掘资源共享效益。另外,要提高硬件设备性能,方便工程图纸的网上读图、审图和网上联审。再次是制定出台电子报件相关工作制度,为电子报件的实施创造全方位的推进条件。如对办事群众网上、网下申报方式做出统一要求;对评估、设计等中介机构出具材料的电子格式制定规范标准;对区各有关部门收件、审批、发文、存档以及电子印章在各审批业务系统中的使用提出相应要求等。五是试行全程网上审批。区各有关部门要在现有审批模式中,选取条件基本成熟或稍加改进即可实现网上审批的事项,试行全程网上审批模式,并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六是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通过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所属部门之间的无缝对接。充分运用已经建成的电子政务资源,推进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跨部门办公和并联审批,并与政府门户网站互联,构建一网式、全时段“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办事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共享,拓展业务协同应用,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处理,区各有关部门原则上都应在信息系统上实现。七是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为“网上行政服务中心”保驾护航。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网上审批、网上流转各类基础信息、审批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定期进行业务系统安全评测,建立信息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及报告机制,制定突发情况下安全应急预案,防止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八是以三级联动推动网上审批。充分发挥三级联动的平台优势,大力推动网上企业办事,逐步利用网络技术完成对企业代办项目的相关审批工作。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区级各审批部门,各镇乡(街道)。
  配合单位:区阳光办、区法制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两家两中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勤廉余杭”和最优为民政务环境的具体体现,也是实施“六大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之洲”的重大举措,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把“两家两中心”建设作为“三力提升”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做到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同步推进。
  (二)统一规划,系统推进。
  建设“市民之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建立“网上市民之家”、打造“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是当前我区要抓好的四项重点工作,四者之间相互促进,互为支撑,密不可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四位一体”的思路,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协调推进各项举措,确保设计、规划、建设等工作一步到位。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格式化的要求,坚持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平台、统一监督,努力实现各类审批事项内网审批与外网申报、反馈的无缝对接和顺畅运转。
  (三)坚持上下联动,尽快形成三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
  1.成立镇乡(街道)综合性便民服务中心。以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代办中心和社保、民政、司法等分散的“小中心”,成立镇乡(街道)综合性便民服务中心。
  2.推进“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在镇乡(街道)的普及使用。区各有关部门要逐步将部门内审系统通过“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向基层延伸,把审批事项的受理下放到基层站所及镇乡(街道)综合性便民服务中心,推行行政审批远程受理(预审)机制,努力实现市民和企业办事不出组团、镇乡(街道)。
  3.形成镇乡(街道)、村(社区)综合性便民服务网络。在完善镇乡综合性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村(社区)综合性便民服务室,把服务送到市民“家门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层面、全方位的服务网络,真正形成三级便民服务体系。
  (四)加大保障,强化监督。
  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两家两中心”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保障工作,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房办事、有章办事”。要抓紧开展“市民之家”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入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经费保障,按照通用设备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专用设备由各进驻部门自行负责的原则,落实“市民之家”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的开办费用和日常运行经费。要抓紧做好交通组织工作,协调解决“市民之家”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的停车位配置、公交路线调整、路牌路标设置等问题。要组建“市民之家”和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的日常管理机构,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确保新大楼启用后的正常运行。要深化监督考核,将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两家两中心”纳入对区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不顾大局、开展工作不力的,要实施问责制度,并责令限期整改。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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