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3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生态城区”战略目标,全面实施生态区建设工作。通过编制规划、建立组织、制订行动计划、明确任务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举措,生态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2009年12月,我区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生态办现场验收,并于2010年4月获省政府正式命名。在此期间,全区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区生态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塘栖镇等15个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陆生华等50名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再接再厉,坚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发展中加强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全面深化生态区创建各项工作,努力为我区早日建成国家级生态区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
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5个)
塘栖镇、崇贤镇、余杭镇、良渚镇、瓶窑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国土余杭分局、区农业局、区林水局、区环保局、区城建集团。
二、先进个人(50名)
陆生华(运河镇)、沈海强(乔司镇)、郑国鸣(塘栖镇)、魏翔云(仁和镇)、储海燕(崇贤镇)、郭桂芳(余杭镇)、周生全(闲林镇)、何维国(五常街道)、王晓晟(仓前镇)、许建根(中泰乡)、张建峰(良渚镇)、沈文飞(瓶窑镇)、蒋茂祺(径山镇)、戚汉成(黄湖镇)、蒋瑞锋(鸬鸟镇)、王海琛(百丈镇)、黄亮(余杭经济开发区)、陈娟(南苑街道)、李兴法(临平、东湖街道)、沈荣坤(星桥街道)、周慧卿(区委办)、张锋(区政府办)、戚金海(区委宣传部)、杨文闯(区委组织部)、丰曦红(区监察局)、张丽莉、吕琦、阮建军、柯诗剑(区创建办)、马明海、卢建华(区民政局)、于俊、陈燕(区财政局)、唐中笑、孙珠凤(区建设局)、柯朝晖、杨欣民(国土余杭分局)、沈建国、盛忠明(区农业局)、许国祥、戴岳军(区林水局)、张勇、徐永伟、潘贤军、陈海峰、裘望(区环保局)、黄禄权、汪燕萍(区效能考评办)、舒贤龙、陈高良(区城建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