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正文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余杭区第十届人民运动会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余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全面展示“十二五”期间我区体育事业发展成就和全区人民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丰富全区人民文化体育生活,不断推进全区体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6月至11月举办余杭区第十届人民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四年一届的全区综合性人民运动会,是全区人民体育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盛事,是展示我区人民健康向上精神风貌的一个窗口,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广泛开展的积极有效形式,是建设“和谐幸福新余杭”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区十运会的重大意义,把组织筹备参加区十运会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二、周密部署,节俭高效

  本届运动会由区人民政府主办,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区残联共同承办,区十运会组委会统一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团结合作,分工负责,齐心协力,确保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区十运会将以“节俭、安全、高效”为原则,设系统组、镇街组和残疾人组(区残疾人运动会首次纳入区运会)三大组别,共十六个大项,冠名单位为“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运动会期间将举行开、闭幕仪式。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共同把运动会办成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盛会。要落实好比赛经费,本着既勤俭节约,又从实际出发确保做好参赛各项工作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目的参赛经费。

  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全区各镇街、各系统及指定部门、单位必须组团参加。各代表团设团长、副团长和秘书长各1名。各级各部门要尽快成立区十运会代表团,落实参加区十运会的系列组织筹备工作,确定参赛项目,明确各项目负责人,并组织实施各参赛项目运动员的选拔、报名、训练和参赛等工作。5月底前完成各项筹备工作,区十运会竞赛工作将于6月份全面铺开。

  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及早做好宣传发动、选拔集训等参赛准备工作,做到人员、经费、组织三落实,确保区十运会顺利召开,共同为全区人民营造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附件:1.余杭区第十届人民运动会组委会名单

        2.余杭区第十届人民运动会总规程

        3.余杭区第十届人民运动会竞赛项目一览表

        4.余杭区第十届人民运动会第一次报名表

        5.余杭区第十届人民运动会参赛代表团团部成员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

  附件1

  余杭区第十届人民运动会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 朱 华

  主 任: 王 姝

  执行主任: 阮 英

  许玲娣

  执行副主任:冯玉宝(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王伟明(区残联)

  副 主 任:陈迪芳(区委办公室)

  徐来莹(区政府办公室)

  杭建卫(区委宣传部)

  袁俊军(区财政局)

  赖炳权(区公安分局)

  丁培林(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凌明高(区残联)

  吴焕君(区直机关党工委)

  竺淑贞(区新闻传媒中心)

  宋 菁(区广电台)

  王 铮(区教育局)

  沈勇敏(区卫生局)

  杨海云(区城管局)

  章国文(区安全监管局)

  徐 静(区机关事务局)

  杨 峰(国网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公司)

  萧震海(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委 员:各代表团团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

  大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运动会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由丁培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余杭区第十届人民运动会总规程

  余杭区综合性人民运动会,是全区人民文化体育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区全民健身活动丰硕成果的一次大展示,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一次重要检阅。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余杭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活跃全区人民文化体育生活,推进全区体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余杭区第十届人民运动会,并制定规程如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4年6月至11月,在各有关镇、街道、单位举行。

  二、组队方式

  1.系统成年组(鼓励单独组队):区级机关综合队(包括党群及政府口不单独组队的各部门,由机关党工委牵头),宣传系统(包括文广新闻出版局、广电台、人口计生局、新闻传媒中心、数字电视公司等,由宣传部牵头),邮电系统(包括电信、邮政、联通、移动等,由邮政局牵头),金融系统(区境内各类银行和保险公司等,由人民银行牵头),政法系统(包括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由政法委牵头),教育系统(包括直属学校),卫生系统(包括医院、卫校等);公安分局,农业局,交通局,林水局,国税局,财政局,工商分局,交通集团,住建局,城管局,供电公司,临平新城管委会,区境内省、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基层单位单独组队参加;

  2.镇街成年组:运河街道、乔司街道、塘栖镇(包括塘南办事处和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崇贤街道、仁和街道、良渚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中泰街道、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临平、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五常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3.残疾人组: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为单位组团参加。

  三、项目设置

  1.系统成年组:设篮球(5人制)、足球(7人制)、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围棋、健身秧歌(第六套)、广播体操(第九套)、网球共9个大项;

  2.镇街成年组:设篮球(5人制)、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拔河、舞龙、健身秧歌(第六套)、广播体操(第九套)、趣味体育共9个大项;

  3.残疾人组:设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射击、柔力球共6个大项。

  四、运动员资格

  (一)系统成年组和镇街成年组

  1.凡具有余杭区常住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参赛。

  2.系统成年组的运动员代表资格以人事从属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必须是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正式在册干部、职工或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用工人员,并在本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签约时间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有效证明(工资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三项证明材料时间一致)。

  3.镇街成年组的运动员代表资格以人事从属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必须是本镇、街道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的正式在册干部、职工、农民、自由职业者、新余杭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用工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签约时间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有效证明(工资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三项证明材料时间一致)。

  4.教育系统直属学校干部职工,代表教育系统参加比赛。区属及区内其他中、小学校,民办学校干部职工代表所属系统、镇、街道参加比赛。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5.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系统组或镇街组参赛,最多参加3个大项的比赛。运动会实行网上注册报名制,不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注册后,运动员须交验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比赛。

  6.各参赛运动员的资格由本系统、镇街和开发区负责初审。设立区十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同时受理各项举报(举报形式以书面材料为准),所有注册的运动员资格审查结果将予以公布。运动员代表资格的举报截止时间为公布之日起7天内。不符合资格者不得参赛。

  7.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经查实,除取消该运动员或所在运动队(集体项目)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外,在代表团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中给予扣罚该运动员所在代表团金牌2枚和团体总分18分的处罚。对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二)残疾人组

  1.凡具有余杭区常住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经当地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均可参赛;

  2.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开发区参赛,各代表队必须参加4个大项以上的比赛。实行网上注册报名制,不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注册后,运动员须交验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比赛。各参赛运动员的资格由区残联负责审定;

  3.参赛运动员的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

  (三)下列成员不得参加区十运会比赛

  1.经区十运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不合格者;

  2.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注册发生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者。

  五、竞赛办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284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