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决定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平原绿化,根据“美丽余杭”建设有关要求和《关于同意〈杭州市余杭区平原绿化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54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意见的基础上,现就2014年绿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绿化余杭”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美丽余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森林浙江”建设和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部署,切实抓好抓实“绿化余杭”工作,绿化成效显著,对统筹城乡绿化、美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弘扬生态文明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客观规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责任,分解建设任务,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我区“绿化余杭”及“四边”绿化任务。
二、2014年度绿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结合全区“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专项行动部署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和我区“十二五”平原绿化规划年度计划安排,以巩固“创森”成果和继续推动森林村庄创建为突破口,以义务植树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四边”绿化为重点,坚持统筹发展、量质并举、创新管理、全民参与,继续深入实施“绿化余杭”行动。
(一)目标任务
根据我区“十二五”平原绿化规划年度计划安排,通过增量扩绿、提质改造,至2014年12月底,全区计划完成绿化面积200万平方米。其中:区级有关部门完成南湖南门头临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崇贤南部河道整治一期工程、闲林港等项目绿化161.59万平方米(详见附件1);各镇街完成38.41万平方米,包括亭趾港河道绿化、鸬鸟大道连接线(雅城村)两侧绿化等有关绿化工作(详见附件2)。
(二)工作重点
1.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扩绿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根据2014年绿化建设计划安排,结合“五水共治”,以“四边”绿化为重点,重点抓好道路、河道等高等级线性绿化。要加大查漏补缺力度,围绕点、线、面重点区域,坚持扩绿新增和改造提升相结合,坚持绿化与彩化、美化、珍贵化相结合,坚持城乡统筹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绿化水平。各建设责任单位要按照“早启动、早进场、早完工”的工作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加大绿化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协调力度,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全年绿化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强引导,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贯彻落实杭州市人大《关于全民开展义务植树的决议》精神,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义务植树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按照2014年义务植树活动总体方案,加大义务植树服务平台运作力度,提高平台服务水平,确保“市民林”、“亲子林”等各载体活动顺利开展。各镇街、开发区、塘南办、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提前制定好义务植树方案,及时与结对部门(详见附件3)在区四套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当天同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活动进行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向区绿委办报送活动信息。
3.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有关创建工作。一是抓好省级森林村庄创建。按照浙江省森林村庄创建要求,精心组织,加大创建力度,加快推进森林村庄建设。2014年,创建百丈镇溪口村、径山镇四岭村2个省级森林村庄。区林水局要加强指导,做好对接协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二是抓好花园式单位创建。各街道、开发区、塘南办、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绿化建设,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申报工作,每年各完成1家以上花园式单位申报和创建工作。区绿委办要按照创建要求,做好考评指导、表彰等相关工作。
4.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工作机制。各镇街、开发区、塘南办事处、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的基础上,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登记工作力度,及时做好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区绿委办要加强面上义务植树登记相关业务培训,加大指导和通报力度,确保年度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5.加强养护,做好绿化养护督查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绿化余杭”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政办〔2010〕324号)有关要求,精心部署,落实人员,加大绿化养护日常检查和考核力度。对养护管理不到位的,要以发放整改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健全绿化养护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加强社会监督,落实长效管理举措。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绿化余杭”行动及“四边”绿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坚持“领导带头、全民参与,规划先行、科学规划,以人为本、惠及百姓,突出重点、量质并举,三力合一、多元投资,境景结合、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及时分解任务,做到早落实、早发动、早准备,合力推进“绿化余杭”行动。
(二)因地制宜,确保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质量为先”理念,坚持多种树、种好树,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努力提高绿化档次和水平。要强化项目管理,切实抓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各环节,严把质量关。
(三)强化考核,增强责任。根据“绿化余杭”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将对“绿化余杭”行动进行专项考核和以奖代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绿化余杭”行动考核奖励的有关规定,确保绿化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绿化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虚报绿化面积的单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绿化建设有序推进。
(四)加大宣传,全民参与。要不断创新投入机制,以捐赠、冠名、认种、认养等多种形式加大社会投入。要广泛动员学校师生、企业职工、社团组织等社会各界参与绿化建设。在发动义务植树的同时,要加大引导力度,采取义务植树宣传、绿化养护、家庭盆栽、珍贵树种进村入户等其他履责形式,努力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新闻传媒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五)建管并重,巩固成效。各绿化养护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三分造、七分养”的理念,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做好绿地内死亡苗木补植、环境卫生、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切实巩固绿化成效。区林水局要做好全区面上绿化养护督查工作,发现绿化养护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1.2014年区级部门绿化建设计划任务表
2.2014年镇(街道)绿化建设计划任务表
3.部门结对表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附件1
2014年区级部门绿化建设计划任务表 | |||||
责任单位 | 项目名称 | 新增面积(万m2) | 改造面积(万m2) | 合计 (万m2) | 备注 |
区住建局 | 居住区、企业配套绿化 | 83 | 83 | ||
小计 | 83 | 83 | |||
区交通运输局 | 104国道瓶窑至马头关段“三化”专项整治项目(彭公互通至马头关段)景观工程 | 10.54 | 10.54 | ||
小计 | 10.54 | 10.54 | |||
区农林集团 | 径山综合楼配套绿化 | 0.12 | 0.12 | ||
南湖南门头临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 10.73 | 10.73 | |||
小计 | 10.85 | 10.85 | |||
区城建集团 | 星河南路两侧绿化 | 3.20 | 3.20 | ||
新望梅路两侧绿化 | 2.50 | 2.50 | |||
临丁路二期两侧绿化 | 3.00 | 3.00 | |||
小计 | 8.70 | 8.70 | |||
良渚组团(杭州农副物流中心)管委会 | 锦江路(通运路—祥园北路) | 0.18 | 0.18 | ||
通运路延伸段 | 0.06 | 0.06 | |||
农副物流中心宣杭铁路沿线绿化工程 | 3.00 | 3.00 | |||
小计 | 0.24 | 3.00 | 3.24 | ||
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 崇贤新城宁杭高铁及宣杭铁路两侧绿化及综合整治 | 6.10 | 6.10 | ||
崇贤南部河道整治一期工程 | 16.40 | 16.40 | |||
崇贤新城绕城以南卧龙浜地块景观绿化工程 | 1.41 | 1.41 | |||
小计 | 23.91 | 23.91 | |||
余杭组团管理委员会 | 新桥港(高教路至常二路) | 3.5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284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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