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正文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绿化余杭”行动2014年绿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决定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平原绿化,根据“美丽余杭”建设有关要求和《关于同意〈杭州市余杭区平原绿化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54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意见的基础上,现就2014年绿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绿化余杭”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美丽余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森林浙江”建设和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部署,切实抓好抓实“绿化余杭”工作,绿化成效显著,对统筹城乡绿化、美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弘扬生态文明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客观规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责任,分解建设任务,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我区“绿化余杭”及“四边”绿化任务。

  二、2014年度绿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结合全区“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专项行动部署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和我区“十二五”平原绿化规划年度计划安排,以巩固“创森”成果和继续推动森林村庄创建为突破口,以义务植树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四边”绿化为重点,坚持统筹发展、量质并举、创新管理、全民参与,继续深入实施“绿化余杭”行动。

  (一)目标任务

  根据我区“十二五”平原绿化规划年度计划安排,通过增量扩绿、提质改造,至2014年12月底,全区计划完成绿化面积200万平方米。其中:区级有关部门完成南湖南门头临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崇贤南部河道整治一期工程、闲林港等项目绿化161.59万平方米(详见附件1);各镇街完成38.41万平方米,包括亭趾港河道绿化、鸬鸟大道连接线(雅城村)两侧绿化等有关绿化工作(详见附件2)。

  (二)工作重点

  1.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扩绿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根据2014年绿化建设计划安排,结合“五水共治”,以“四边”绿化为重点,重点抓好道路、河道等高等级线性绿化。要加大查漏补缺力度,围绕点、线、面重点区域,坚持扩绿新增和改造提升相结合,坚持绿化与彩化、美化、珍贵化相结合,坚持城乡统筹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绿化水平。各建设责任单位要按照“早启动、早进场、早完工”的工作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加大绿化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协调力度,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全年绿化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强引导,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贯彻落实杭州市人大《关于全民开展义务植树的决议》精神,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义务植树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按照2014年义务植树活动总体方案,加大义务植树服务平台运作力度,提高平台服务水平,确保“市民林”、“亲子林”等各载体活动顺利开展。各镇街、开发区、塘南办、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提前制定好义务植树方案,及时与结对部门(详见附件3)在区四套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当天同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活动进行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向区绿委办报送活动信息。

  3.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有关创建工作。一是抓好省级森林村庄创建。按照浙江省森林村庄创建要求,精心组织,加大创建力度,加快推进森林村庄建设。2014年,创建百丈镇溪口村、径山镇四岭村2个省级森林村庄。区林水局要加强指导,做好对接协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二是抓好花园式单位创建。各街道、开发区、塘南办、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绿化建设,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申报工作,每年各完成1家以上花园式单位申报和创建工作。区绿委办要按照创建要求,做好考评指导、表彰等相关工作。

  4.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工作机制。各镇街、开发区、塘南办事处、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的基础上,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登记工作力度,及时做好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区绿委办要加强面上义务植树登记相关业务培训,加大指导和通报力度,确保年度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5.加强养护,做好绿化养护督查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绿化余杭”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政办〔2010〕324号)有关要求,精心部署,落实人员,加大绿化养护日常检查和考核力度。对养护管理不到位的,要以发放整改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健全绿化养护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加强社会监督,落实长效管理举措。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绿化余杭”行动及“四边”绿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坚持“领导带头、全民参与,规划先行、科学规划,以人为本、惠及百姓,突出重点、量质并举,三力合一、多元投资,境景结合、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及时分解任务,做到早落实、早发动、早准备,合力推进“绿化余杭”行动。

  (二)因地制宜,确保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质量为先”理念,坚持多种树、种好树,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努力提高绿化档次和水平。要强化项目管理,切实抓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各环节,严把质量关。

  (三)强化考核,增强责任。根据“绿化余杭”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将对“绿化余杭”行动进行专项考核和以奖代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绿化余杭”行动考核奖励的有关规定,确保绿化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绿化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虚报绿化面积的单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绿化建设有序推进。

  (四)加大宣传,全民参与。要不断创新投入机制,以捐赠、冠名、认种、认养等多种形式加大社会投入。要广泛动员学校师生、企业职工、社团组织等社会各界参与绿化建设。在发动义务植树的同时,要加大引导力度,采取义务植树宣传、绿化养护、家庭盆栽、珍贵树种进村入户等其他履责形式,努力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新闻传媒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五)建管并重,巩固成效。各绿化养护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三分造、七分养”的理念,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做好绿地内死亡苗木补植、环境卫生、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切实巩固绿化成效。区林水局要做好全区面上绿化养护督查工作,发现绿化养护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1.2014年区级部门绿化建设计划任务表

        2.2014年镇(街道)绿化建设计划任务表

        3.部门结对表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附件1

2014年区级部门绿化建设计划任务表

责任单位

项目名称

新增面积(万m2)

改造面积(万m2)

合计 (万m2)

备注

区住建局

居住区、企业配套绿化

83

 

83

 

小计

83

 

83

 

区交通运输局

104国道瓶窑至马头关段“三化”专项整治项目(彭公互通至马头关段)景观工程

10.54

 

10.54

 

小计

10.54

 

10.54

 

区农林集团

径山综合楼配套绿化

0.12

 

0.12

 

南湖南门头临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10.73

 

10.73

 

小计

10.85

 

10.85

 

区城建集团

星河南路两侧绿化

3.20

 

3.20

 

新望梅路两侧绿化

2.50

 

2.50

 

临丁路二期两侧绿化

3.00

 

3.00

 

小计

8.70

 

8.70

 

良渚组团(杭州农副物流中心)管委会

锦江路(通运路—祥园北路)

0.18

 

0.18

 

通运路延伸段

0.06

 

0.06

 

农副物流中心宣杭铁路沿线绿化工程

 

3.00

3.00

 

小计

0.24

3.00 

3.24

 

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崇贤新城宁杭高铁及宣杭铁路两侧绿化及综合整治

6.10

 

6.10

 

崇贤南部河道整治一期工程

16.40

 

16.40

 

崇贤新城绕城以南卧龙浜地块景观绿化工程

1.41

 

1.41

 

小计

23.91

 

23.91

 

余杭组团管理委员会

新桥港(高教路至常二路)

3.5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284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