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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余杭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余杭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等级划分

(一)特急状态(Ⅰ级)

(二)紧急状态(Ⅱ级)

(三)紧张状态(Ⅲ级)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与工作任务

(二)应急工作机构职责和工作任务


四、监测和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测

(二)预警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二)先期处置与信息发布

(三)指挥和协调

(四)应急处置

(五)新闻报道

(六)应急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二)调查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二)粮食储备

(三)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四)经费保障

(五)培训演练


八、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更新

(二)预案解释

(三)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全区粮食供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杭州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和《杭州市余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我区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军供粮,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行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区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不同等级粮食应急处置要求,由各镇、街道各负其责,负责本地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

2.科学预测、预防为主。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测,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应及时、果断处理。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有关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4.依法规范,权责一致。坚持依法行政,参与应急处理的单位和人员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单位和人员应视情况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

5.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证全区人民(驻地部队)“有饭吃、吃好饭”作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粮食应急工作。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范,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二、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指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突发性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区内或周边地区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出现群众集中购粮、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根据粮食市场波动的起因、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将粮食应急状态分为特急(Ⅰ级)、紧急(Ⅱ级)、紧张(Ⅲ级)三个等级。

(一)特急状态(Ⅰ级)

由于战争、疫病、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我区及周边县市大范围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粮食脱销,出现严重的粮食供给危机的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区政府处置能力和省、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市级粮食应急状态予以处置的情况。

(二)紧急状态(Ⅱ级)

区内半数以上镇、街道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持续上涨,在半个月内上涨幅度超过50%以上,出现大量居民排队集中购粮,部分地区主要粮油品种脱销,到货锐减,以及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予以处置的情况。

(三)紧张状态(Ⅲ级)

区内两个以上镇、街道粮食供应发生异常情况,粮油价格在短时间内连续上涨,半个月内上涨幅度超过20%以上,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个别地区出现主要粮油品种脱销,以及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区级粮食应急状态予以处置的情况。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粮食应急工作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工作机构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与工作任务

1.区领导小组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区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区粮食应急工作。

(1)区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成员: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余杭支行、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分管负责人。

(2)区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任务

①分析判断粮食市场形势,负责本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②负责对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的督查和指导。

③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贯彻落实区政府和上级指示。视情向驻地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④本预案启动后,粮食应急状态升级或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经区政府同意后,报请省、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进行调控。

⑤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每个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系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联系工作、沟通情况、传递信息等具体事项。

(2)办公室职责和工作任务

①监控粮食市场,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粮食市场动态,向区领导小组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②按照区政府或区领导小组指示,召集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具体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工作。

③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和简报。

④与区委宣传部协调开展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⑤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的各项费用开支。

⑥完成区政府和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工作机构职责和工作任务

1.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监测与分析粮食市场行情,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决策及预警意见;落实应急粮源、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等相关措施;组织应急粮食的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牵头制订动用地方储备粮方案;负责全区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的各项工作;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加强市场粮食价格的监测,根据需要向区政府提出采取价格调控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

区公安分局:维护粮食应急状态下的社会治安秩序,特别是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区应急管理局:及时通报自然灾害灾情,组织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区民政局:及时掌握困难群众受灾情况,确定救助对象,组织实施困难帮扶。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粮食应急状态下运输车辆、船舶的保障和协调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应情况,保持粮食生产能力,负责提出恢复粮食生产的规模、品种、布局计划及具体措施。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粮油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非法牟取暴利等不法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粮食质量的监管,严肃处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保证粮食质量安全。

农发银行余杭支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负责粮食应急状态下的宣传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稳定人心,避免或缓解群众抢购粮食现象。

2.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其他有关部门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监测和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测

1.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设立粮食零售价格“安全警戒线”,当监测到粮食价格逼近“安全警戒线”时,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充分利用各部门信息资源实施市场监测,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2.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发展和改革局要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监测系统,对区内粮食市场进行定期监测,掌握全区粮食市场供需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同时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掌握国内外粮食供求形势及生产、库存、流通、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提供依据。定期收集和发布粮油信息,在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

3.为保证粮油市场信息监测顺利开展,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粮油市场信息监测。

(二)预警报告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发展和改革局要建立粮食市场预警报告制度。当粮食供应和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区发展和改革局要组织人员开展市场调查,经调查研究确认粮食市场达到应急状态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领导小组报告,发出预警信号。重点加强对以下情况的监测与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2.发生重大传染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3.粮食市场价格波动逼近“安全预警线”。

4.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接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时,区领导小组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定粮食应急状态等级,向区政府请示启动本级预案,立即作出应急响应,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区政府和省、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向区政府请示需要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

2.动用区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

3.动用区级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应或无偿发放,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4.其它配套措施。

(二)先期处置与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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