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20年杭州市余杭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2020年杭州市余杭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党国家、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深化改革主线,抓住党政同责关键,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保障全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夯实责任,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改革任务要求,推动制定出台党委政府领导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制定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坚持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写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党委政府综合考评内容。推动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安排等。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加强前瞻性和政策性研究。(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参照国务院、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置,及时调整优化区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细化成员单位内部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深入推进镇街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和星级评定,推广食安通基层治理APP应用,对全区食品安全专管员、信息员、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化检查员制度,加快实现装备配备、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区食安办、区委政法委,区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优化社会共治格局。加强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协会建设运行和作用发挥,深入推进“四个你我”等群众性监督活动。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责任法人制、内容告知制、自查承诺制、问题报告制、重点督查制、随机抽查制和联合惩戒制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约谈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和违法曝光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常态化科普教育。(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创新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平台信息互通互享。充分运用推进“城市大脑”建设的独特优势,加快推进“食安慧眼”系统运用,督促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各类学校、养老机构、医院食堂等实现全覆盖,实现从普通“阳光厨房”到视频“阳光厨房”再到智能“阳光厨房”的三级跳升级。继续探索食用农产品“互联网+”监管模式。(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海关余杭办事处)
(二)强化全过程环节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健全“双随机”抽查与重点监督检查并重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加快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深化品质食品示范超市创建,研究探索“网上买菜APP”、“无人超市”、生鲜冷链等新业态以及临保、过期食品的规范管理,落实食品运输在途监督管理责任。继续开展无证餐饮及小餐饮整治和网络订餐净网行动,与饿了么、美团两大平台协作,逐步推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探索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监管模式。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编码及标识载体地方标准。落实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海关余杭办事处)
(三)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制,落实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管理规范。加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加强食品科学研究,鼓励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食品安全科技攻关研发项目,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规范特色食品产业,引导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鼓励食品企业进行设备和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水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三、防控风险,坚守食品安全治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