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
现将《运河街道住宅小区业委会标准化建设的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6日
运河街道住宅小区业委会标准化建设的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对住宅小区业委会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业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强化业委会的履职能力,夯实小区基层治理基础,促使社区与业委会凝聚合力,共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域治理现代化,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指导规则》、《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道、社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通知》(杭物改[2019]3号)和《关于加强运河街道住宅小区业委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运河实际,特制定运河街道住宅小区业委会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为本街道范围内已成立并完成备案的住宅小区业委会。
二、考核原则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运河街道小区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小区治理办)、以月度、季度、年度为时间单元对业委会履职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