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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运河街道住宅小区业委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

现将《关于加强运河街道住宅小区业委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6日


关于加强运河街道住宅小区业委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强街道、社区对住宅小区业委会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业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强化业委会的履职能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促使社区与业委会凝聚合力,共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快推进全域治理现代化,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指导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委会规范运行的指导意见》(余组〔2018〕1号)等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运河实际,现就加强业委会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21年探索完成业委会标准化建设框架性制度并进行工作试点。并在街道范围内全面推行业委会标准化建设工作。2022年业委会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巩固,形成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党建引领。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建立健全街道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决策和工作推进机制。引导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委会委员、业委会主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履行职责。业委会组成人员原则上党员比例占50%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业委会,应当成立党支部;暂不符合单独组建条件的,通过组建临时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或社区党组织派驻网格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二)加强业主自治。强化小区治理架构参与能力。业委会接受社区的指导和监督,符合条件的社区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坚持业主大会制度,实现小区各项事务的自我管理、民主协商、规范运行、有序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红色楼道微议事制度,通过社区推荐、业主自荐等方式,邀请具有行政管理、财务审计和工程管理等专长的党员和热心业主参加楼道微议事,协助业委会开展各项工作,保障业委会工作符合小区管理规约、议事规则和各项工作制度。扩大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度,邀请具有专业能力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业委会的组改建和矛盾化解工作。

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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