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
现将《运河街道社区小区共治办的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8日
《运河街道社区小区共治办的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对小区共治办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小区共治办的履职能力,夯实社区对小区基层治理基础,促使社区凝聚合力,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域治理现代化,结合运河实际,特制定运河街道社区小区共治办的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为本街道范围内的社区成立的小区共治办。
二、考核原则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运河街道小区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小区治理办)以年度为单位对小区共治办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每年由小区治理办根据《运河街道社区小区共治办考核细则》(附件)考核小区共治办工作情况,形成年度考核结果并记录归档;
(二)社区管理物业小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小区共治办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