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民建房带图审批制度,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余政办〔2020〕52号),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径山镇农村私人建房带图审批制度的通知》(余径政〔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完善如下:
一、完善带图审批控制范围
自2018年5月1日起,全镇区域实行农村私人建房带图审批制度,将全镇区域划分严控区、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严控区是指禅茶文化中心、235国道、漕雅线、潘双线、双洞线、长径线、长西线(新、老)、彭长线、毛麻线、双黄线道路两侧200米可控范围内及岗窑岭区块、绿道沿线区块;控制区是指双溪画廊区块、春风长乐区块及拆迁农居点周边区块;一般控制区是指除严控区和控制区以外的区域。
二、主房及围墙风格要求
1.严控区建房风格应当以白墙黑瓦为主基调,建设杭派民居、中式江南建筑,体现禅茶文化。围墙倡导建造景观化的绿篱、矮墙,不得建造功能性实体围墙,庭院做到内外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无不雅构筑物。
2.控制区建房可以使用其他基本符合禅茶文化的中式风格,色调以白色、米黄色等为主,禁止建设欧式、简欧式建筑。围墙总高度不超过1.2米,非功能性实体围墙高度不超过60厘米,不砌筑高墙、阻隔空间,宜通透开放、内外整洁。
3.一般控制区建房可适当放宽建造简欧式,但禁止建设造型怪异、奇特或色彩过于鲜艳、突兀的建筑。围墙总高度不超过1.5米,非功能性实体围墙高度不超过1米。宜通透改造,因户施策,选用乡土材料,风格与主房及周边环境协调,倡导矮墙、绿篱。
三、勘察设计和建设施工要求
1.农户建房除原址拆建外,异地新建农村住房应委托有资质的勘探单位对地基地质进行勘察验证,出具勘探报告。
2.除使用《农户设计通用图集》提供的施工图外,建房村民应当委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图、效果图,并且按图施工。
3.村民建房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经过培训符合技能要求的建筑工匠施工。
4.村民建房应当委托有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施工。
四、加强前置审批
(一)选址
1.农民建房一般应选址在村庄布点规划区域,严禁选址在远离村庄地块,避占少占耕地。若确需零星选址,必须符合“两规”要求,一主五副道路两侧需严格按照大径山乡村国家公园有关规划控制要求予以退让;其余道路两侧需严格按照国道两侧退让不少于20米,省道两侧退让不少于15米,县道两侧退让不少于10米,乡道两侧退让不少于5米的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