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办、科、室、队、站、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分局已对2019年6月30日前制定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审议,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失效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宣布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
附件: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结果 |
1 | 余总量办〔2014〕8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239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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