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12月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3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另有12件规范性文件暂时有效但将在2019年12月31日废止。(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暂时有效但将在2019年12月31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