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我市公共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市民的基本出行需求,加强政府补贴的导向和绩效,推动公共交通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共交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管理科学、运作高效、利益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系统,为全市人民提供安全、便捷、优惠、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有效发挥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工作重点
(一)确立公共交通优先地位。继续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构建符合“世界小商品之都”的公共交通体系。
1.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编制实施《十四五公交发展规划》,确保公共交通在规划用地、建设投资、路权分配、政策扶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切实提高公交分担率。
2.推进公交线路优化调整,逐步完善以轨道交通、BRT、公交快线为骨架,以常规公交线路为主体,层次分明、功能明确、衔接顺畅,快慢结合、覆盖城乡的多模式、一体化现代公共交通系统。
3.大力推动智慧公交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功能,优化运力编排,细分客流需求,实现运力的精准投放,提高公交吸引力。
4.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支持企业逐步消化历年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落实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用地,全面推进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停车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轨道交通、BRT快速公交。结合道路改造建设,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的改造建设,强化以“公交优先”为重点的交通组织管理。
5.落实公交首末站、公交站点站棚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属地责任与使用者责任。公交首末站场地原则上由属地镇街提供,公交企业使用并负责日常管理;公交企业负责公交站棚建设和维修,相应资金原则上由财政保障。
(二)建立公益性的城乡一体化票价体系。统筹兼顾各方关系,理顺票价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票价体系,降低市民出行成本,让全市群众真正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
1.实行一票制的公交票价,同时实施票价配套优惠措施。70岁以上老人、离休干部、残疾军人(武警)、伤残警察、现役军人、在本市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对象(含“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市级人才、献血人员、反扒人员、残疾人、特困人员、1.2米以下儿童等人员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凭相关证件(儿童免证)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60—70岁老人、1.2—1.5米儿童等人员凭相关证件(儿童免证)享受优惠票价。
2.加强优惠人群乘车管理,鼓励和引导优惠人群实行市民卡刷卡乘车。
3.大力推广市民卡使用。普通市民卡享受9折优惠,学生卡享受7折优惠,持市民卡享受1小时内换乘7折优惠。
(三)实行政府补贴,提高财政支持精准度。公共交通纳入市政府公共财政体系,同时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全行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1.实行政府补贴。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公交企业合理的补贴。
2.补贴按“基本补贴(60%)+绩效考核(40%)”方式进行总额控制。
3.实行财政补贴预拨和财政补贴结算机制。根据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基本补贴按季度预拨给各公交企业,在次年6月份前经绩效考核后结清上一年度的公交财政补贴。
4.本轮公交补贴方案实施到期后,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新一轮公交补贴政策,加大公交补贴政策支持力度,激励公交企业提质增效。
(四)鼓励创新和推动公共交通多元化发展。满足市民差异化出行需求,提升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公交企业拓展定制公交等新的公交运营模式。在场站开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公交企业积极开展资产盘活,支持公交场站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通过场站综合开发带动周边片区业态发展,为场站集聚客源、提高公交服务的吸引力,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进“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市市民共享发展成果的便民惠民工程。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查,切实把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抓紧、抓好。
(二)落实责任,强化保障。交通部门要深化公交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等规定,建立和完善公交特许经营制度,合理布局公交线网和场站,全面提高公交行业与企业的经营服务水平,加强公交线路的运力投放管理。交通、财政部门要做好年度财政补贴预算申请和安排,并及时保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