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义政发〔2008〕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义乌注册独立法人企业的重大商贸服务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1.净资产20亿元人民币以上、拥有年销售额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百货商场1家(含)以上的投资主体,拟在我市投资建设的百货商场类项目。
2.净资产5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净资产30亿元人民币以上、持有百货零售物业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单店1家(含)以上的投资主体,拟在我市投资建设的商业地产类项目。
3.上一年度中国连锁百强前30强或年销售总额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的投资主体,拟在我市投资建设的连锁超市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