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 门: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把建筑业打造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实现经济社会平 稳较快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建筑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6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 见》(浙政发〔2009〕4号)精神,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 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主题,充分发挥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推进我市建筑业结构调 整和转型升级,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建筑业的外向拓展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科技进步水平、节能降耗水平和行业管理水平,实现又好又快发 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5年,全市建筑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实现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50亿 元,年均增长10%以上;全市建筑业上交税收占全市地税收入的10%以上,市外建筑市场施工产值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20%以上。全市建筑业企 业实力进一步增强,培育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施工总承包龙头企业,拥有10家以上一级资质企业,行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全市建筑业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素质明显提高,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继续提 升,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行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政策措施
(一)大力扶持企业做强做大。
1、支持、引导建筑业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加快结 构调整,努力提高企业规模化、集团化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对一级资质晋升为特级的,一次性奖励100万 元;主项资质由二级晋升为一级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市政府三年内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通过公开招拍挂,专 项用于解决建筑业企业办公、科研等用地问题。同时,积极鼓励、合理引导建筑业企业单建、合建企业总部大厦,帮助企业提升形象,提高发展水平。
3、规范建筑业企业税收征管。税务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核定应税所 得率范围内,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情况,就低核定应税所得率;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所分包的业务,其营业税由总承包企业按建筑业税率代扣代缴,避免重复征税。
4、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在贷款和出具担保保 函等方面,提供更多产品,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方便。对诚实守信、经济效益优、还贷能力强的建筑业企业加大授信额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结算服务。
5、鼓励建筑企业争创优质工程。对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国家级优质工程银奖”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省级优质工程奖”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